证券代码:002681 证券简称:奋达科技 公告编号:2018-031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新余深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
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本公司股份104,994,78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7.10%)的股东新余深
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其
中集中竞价交易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实施)减
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88,762,67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6.00%)。
近日,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奋达科技”)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新余深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余深业”)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以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的名称:新余深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截至本公告日,新余深业持有股份104,994,78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比例7.10%。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相关情况
1、减持原因:企业资金需要;
2、股份来源:2015年1月30日,本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
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新余深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27号),核准发行股份购买欧朋达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资产,新余深业作为本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时的交易对方而获得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88,762,672股,不超过本
公司总股本的6%。(若此期间本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
事项的,对该数量进行相应处理)
4、减持期间及方式:如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减持计划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即14,793,778股;如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持计划披露公告之日起的6个月内,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即29,587,557股;如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持计划披露公告之日起的6个月内,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即73,968,894股。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二)股东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深业投资关于锁定期的承诺:因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获得的奋达科技股份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锁定期内,如因上市公司实施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而增持的上市公司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限的约定。若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或相关规定要求的锁定期长于上述锁定期,则根据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截至本公告之日,新余深业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新余深业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等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
(二)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本公司将督促新余深业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将不会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一)新余深业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廿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