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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金森: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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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79        公司简称:福建金森      公告编号:JS-2023-028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 4 月 28 日召开了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容诚审字[2023]361Z0350号,2022 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8,474,322.42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847,432.24 元,当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7,626,890.18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122,047,887.42 元,扣减本年度对股东的分红 8,251,459.99 元,公司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21,423,317.61 元。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235,7
56,000 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43 元(含税),向新老股东派现
人民币 10,137,508 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经上述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 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利润分配政策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与公司经营业绩相匹配,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有利于增强股东的信心,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 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此次权益分派相关的具体事项。

    2、监事会意见

  2023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 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制定的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以公司实际情况提出的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且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的资本结构和未来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并兼顾了股东利益,给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因此,我们同意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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