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79 公司简称:福建金森 公告编号:JS-2020-027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 4 月 28 日召开了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审字[2020]361Z0006 号《审计报告》,2019 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555,738.03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55,573.80元,当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500,164.23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29,866,478.11 元,扣减本年度对股东的分红 12,966,579.98 元,公司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17,400,062.36 元。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235,7
56,000 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2 元(含税),向新老股东派现人
民币 4,715,120.00 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经上述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
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与公司经营业绩相匹配,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有利于增强股东的信心,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此次权益分派相关的具体事项。
2、监事会意见
2020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制定的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以公司实际情况提出的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且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的资本结构和未来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并兼顾了股东利益,给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因此,我们同意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