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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钢琴: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1

珠江钢琴: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678          证券简称:珠江钢琴      公告编号:2023-023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4 月 20 日 14:30

  2、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香山大道 38 号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文化中心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提供网络投票平台。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建宁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5 人,代表股份 917,532,324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67.296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693,543,595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50.868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223,988,72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6.4286%。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1,219,004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0.089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7,23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0.0005%。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1,211,77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0.0889%。

  (三)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广东君信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律师对大会进行了见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议案 1.00《2022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17,285,08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31%;反对
244,2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66%;弃权 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71,76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9.7179%;反对 244,2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0360%;弃权 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461%。

  (二)审议通过议案 2.00《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17,285,08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31%;反对
244,2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66%;弃权 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71,76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9.7179%;反对 244,2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0360%;弃权 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461%。

  独立董事陈骞先生代表独立董事进行了 2022 年度述职。

  (三)审议通过议案 3.00《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17,285,08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31%;反对
244,2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66%;弃权 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71,76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9.7179%;反对 244,2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0360%;弃权 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461%。

  (四)审议通过议案 4.00《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17,285,08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31%;反对
244,2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66%;弃权 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71,76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9.7179%;反对 244,2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0360%;弃权 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461%。

  (五)审议通过议案 5.00《2022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17,285,08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31%;反对
244,2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66%;弃权 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71,76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9.7179%;反对 244,2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0360%;弃权 3,00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461%。

  (六)审议通过议案 6.00《关于增加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16,334,19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94%;反对
1,195,13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03%;弃权 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87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7121%;反对 1,195,13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0418%;弃权 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46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七)审议通过议案 7.00《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17,285,08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31%;反对
244,2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66%;弃权 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71,76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9.7179%;反对 244,2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0360%;弃权 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461%。

  (八)审议通过议案 8.00《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
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17,285,08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31%;反对
244,2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66%;弃权 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71,76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9.7179%;反对 244,2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0360%;弃权 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46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九)审议通过议案 9.00《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17,285,08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31%;反对
244,2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66%;弃权 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71,76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9.7179%;反对 244,2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0360%;弃权 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46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十)审议通过议案 10.00《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17,285,08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31%;反对
244,2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66%;弃权 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71,76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9.7179%;反对 244,2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0360%;弃权 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461%。

  (十一)审议通过议案 11.00《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17,285,08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31%;反对
244,2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66%;弃权 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71,76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9.7179%;反对 244,240
股,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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