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78 证券简称:珠江钢琴 公告编号:2021-050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投资设立广州老字号振兴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为贯彻落实《广州市国资委关于振兴市属国有企业老字号的若干措施》,充分发挥广州老字号品牌集聚优势,破解老字号企业机制、创新、融资等方面的瓶颈,在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统筹和指导下,拟由广州国资发展控股有限公司会同拥有优质老字号的市属国有企业共同发起设立广州老字号振兴基金(以下简称“老字号基金”或“合伙企业”)。老字号基金总规模 10 亿元(人民币,下同),初期拟募集 4.04 亿元。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江钢琴”或“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 5,000 万元参与投资设立老字号基金,占认缴总额的 12.3762%。
(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拟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基金管理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公司名称:广州科创国发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创国发”)
成立时间:2017 年 3 月 30 日
注册资本:3,000 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维元
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亿创街 1 号 406 房之 413
控股股东:广州国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广州市人民政府
经营范围:资本市场服务。(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网址:http://cri.gz.gov.cn/。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广州国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科创国发 91%股权,广州市科技
金融综合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科创国发 9%股权。
登记备案情况: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要求,科创国发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为:P1067734。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科创国发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科创国发是广州国资发展控股有限公司的三级控股子公司,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与其他参与投资的合伙人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二)除珠江钢琴外的其他有限合伙人
1、广州国资发展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国发”)
成立时间:1989 年 9 月 26 日
注册资本:652,619.7357 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王海滨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 3 号 901 房(仅限办公用途)
经营范围:商务服务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广州市人民政府持有广州国发 90%股权,广东省财政厅持有广州
国发 10%股权。
关联关系:广州国发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白云山”)
成立时间:1997 年 9 月 1 日
注册资本:162,579.0949 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李楚源
注册地址:广州市荔湾区沙面北街 45 号
经营范围:医药制造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为广州白云山控股股东,持有广州白云山45.04%股权。
关联关系:广州白云山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广州越秀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秀资本”)
成立时间:2020 年 1 月 20 日
注册资本:25,000 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李锋
注册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海熙大街 79-80 号 101 房(一址多照 6)
经营范围:商务服务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网址:http://cri.gz.gov.cn/。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广州越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越秀资本 100%股权。
关联关系:越秀资本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4、广州商贸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商控”)
成立时间:1996 年 6 月 10 日
注册资本:72,366 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江国源
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 12 号 23 楼
经营范围:商务服务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网址:http://cri.gz.gov.cn/。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广州市人民政府持有广州商控 90%股权,广东省财政厅持有广州
商控 10%股权。
关联关系:广州商控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5、广州岭南国际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岭南集团”)
成立时间:2005 年 3 月 23 日
注册资本:201,969.249785 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冯劲
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2号中国大酒店商业大厦C413-4室及D4、D5、D6 层
经营范围:商务服务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广州市人民政府持有岭南集团 90%股权,广东省财政厅持有岭南
集团 10%股权。
关联关系:岭南集团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6、广州轻工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产管理公司”)
成立时间:1992 年 9 月 16 日
注册资本:9,070 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符荣武
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光塔路 154 号 802 室
经营范围:商务服务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网址:http://cri.gz.gov.cn/。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资产管理公司 100%股权。
关联关系:资产管理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7、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酒家”)
成立时间:1992 年 5 月 11 日
注册资本:40,399.6184 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徐伟兵
注册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中山七路 50 号西门口广场写字楼第 12 层(自编层
第 13 层)全层单元
经营范围:餐饮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网址:http://cri.gz.gov.cn/。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广州酒家控股股东,持有广州酒家 60.93%股权。
关联关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4 有关规定,广州酒
家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8、广州市食尚国味饮食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食尚国味”)
成立时间:2010 年 1 月 4 日
注册资本:1,153.8417 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尹江波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花城大道 85、87 号五层 506 单元
经营范围:商务服务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网址:http://cri.gz.gov.cn/。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尹江波持有食尚国味 57.83%股权,丛海燕持有食尚国味 40.17%
股权,柯丽婷持有食尚国味 2%股权。
关联关系:食尚国味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9、广州枫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枫盛投资”)
成立时间:2018 年 8 月 28 日
注册资本:3,000 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张莉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上元岗中成路 319 号(即 15-16 栋)二层 206 房(仅
限办公用途)(自主申报)
经营范围:商务服务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网址:http://cri.gz.gov.cn/。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叶枫持有枫盛投资 95%股权,张莉持有枫盛投资 5%股权。
关联关系:枫盛投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拟投资基金基本情况及拟签署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基金名称:广州老字号振兴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以工商登记核准为准)
(二)合作目的: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对老字号企业进行战略入股,增强国有经济活力、影响力、国际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三)经营范围:项目投资(不含许可经营项目,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不得经营)、投资咨询服务、股权投资。(具体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为准。)
(四)投资方向:老字号及大健康,大消费等相关产业。
投资方式可以为直接投资,也可以通过依法设立的私募投资基金、资管产品或特殊目的实体进行间接投资。
(五)合伙期限:合伙企业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成立,合伙期限为 7 年,
其中前 5 年为投资期,之后 2 年为退出期。投资期届满后合伙企业只能从事存续性活动,不能再投资新项目。但是,尽管有前述之规定,若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企业可将上述合伙期限延长 2 年,延长期内不再投资新项目。执行事务合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