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78 证券简称:珠江钢琴 公告编号:2021-029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珠江钢琴”)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需进行新一届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3
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李建宁先生、肖巍先生、黄贤兴先生 3 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同意提名陈骞先生、聂铁良先生、周延风女士、刘涛先生 4 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 6 年。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拟聘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人数比例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一,不存在任期超过 6 年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关于董事及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要求,以上候选人均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提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三日
附件:
1、李建宁先生个人简历
李建宁先生,1967 年 3 月出生,中国籍,本科学历,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
理硕士学位,乐器设计(钢琴)高级工艺美术师,1990 年入职珠江钢琴,先后担任本公司团委书记、纪委书记、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副董事长(代理董事长),现任中国乐器协会副理事长、钢琴分会会长、本公司董事长兼党委书记及全资子公司广州珠江恺撒堡钢琴有限公司董事长兼党委书记。
截至本披露日,李建宁先生持有公司 79.3 万股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国家公务员;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要求的相关规定。
2、肖巍先生个人简历
肖 巍先生,1972 年 9 月出生,中国籍,工程硕士学位,钢琴高级乐器设计
师,1995 年入职珠江钢琴,曾任本公司技术部科员、技术部副科长、技术部部长助理、技术部副经理、副总经理,现任广东省乐器协会会长、本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及全资子公司广州珠江恺撒堡钢琴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披露日,肖巍先生持有公司 20.15 万股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国家公务员;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要求的相关规定。
3、黄贤兴先生个人简历
黄贤兴先生,1963 年 12 月出生,中国籍,大专(研究生班学习),高级政
工师、经济师,2012 年入职珠江钢琴,曾任本公司纪委书记,现任本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
截至本披露日,黄贤兴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国家公务员;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要求的相关规定。
4、陈骞先生个人简历
陈骞先生,1972 年 10 月出生,中国籍,硕士学位,经济师、注册会计师,
曾任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上市公司监管一处(二处)处长、珠海市横琴新区(自贸区)管委会党委委员及副主任、横琴金融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深圳前海泓麟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本公司独立董事。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截至本披露日,陈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在超过 5 家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国家公务员、证券分析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5、聂铁良先生个人简历
聂铁良先生,1972 年 1 月出生,中国籍,硕士研究生,注册会计师、注册
税务师,擅长企业风险管理,现任广东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广州中职信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长,广州岭南国际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旅控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及本公司独立董事,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截至本披露日,聂铁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在超过 5 家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国家公务员、证券分析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6、周延风女士个人简历
周延风女士,1963 年 9 月出生,中国籍,博士研究生,教授,现任中山大
学社会营销中心主任、广州盛祺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本公司独立董事。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截至本披露日,周延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在超过 5 家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国家公务员、证券分析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7、刘涛先生个人简历
刘涛先生,1971 年 3 月出生,中国籍,博士研究生,一级律师,曾任广东
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广东君厚律师事务所主任、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主任及本公司独立董事。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截至本披露日,刘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在超过 5 家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国家公务员、证券分析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