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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钢琴: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0-05-14

珠江钢琴: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678          证券简称:珠江钢琴        公告编号:2020-026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5 月 13 日 14:30

    2、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香山大道 38 号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文化中心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提供网络投票平台。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建宁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1,018,246,240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74.963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1,018,240,700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74.963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5,54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5,64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5,54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4%。

    (三)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广东君厚律师事务所律师对大会进行了见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议案 1.00《2019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18,240,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5%;反对
5,5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7730%;反对 5,54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227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二)审议通过议案 2.00《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18,240,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5%;反对
5,5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7730%;反对 5,54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227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独立董事聂铁良先生代表独立董事进行了 2019 年度述职。

    (三)审议通过议案 3.00《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18,240,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5%;反对
5,5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7730%;反对 5,54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227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四)审议通过议案 4.00《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18,240,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5%;反对
5,5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7730%;反对 5,54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227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五)审议通过议案 5.00《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18,240,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5%;反对
5,5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7730%;反对 5,54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227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六)审议通过议案 6.00《2019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18,240,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5%;反对
5,5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7730%;反对 5,54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227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七)审议通过议案 7.00《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审计
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18,240,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5%;反对
5,5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7730%;反对 5,54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227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见证意见

    广东君厚律师事务所郑海珠律师、刘伟华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广东君厚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
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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