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78 证券简称:珠江钢琴 公告编号:2020-026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5 月 13 日 14:30
2、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香山大道 38 号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文化中心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提供网络投票平台。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建宁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1,018,246,240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74.963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1,018,240,700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74.963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5,54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5,64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5,54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4%。
(三)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广东君厚律师事务所律师对大会进行了见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议案 1.00《2019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18,240,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5%;反对
5,5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7730%;反对 5,54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227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二)审议通过议案 2.00《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18,240,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5%;反对
5,5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7730%;反对 5,54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227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独立董事聂铁良先生代表独立董事进行了 2019 年度述职。
(三)审议通过议案 3.00《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18,240,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5%;反对
5,5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7730%;反对 5,54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227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四)审议通过议案 4.00《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18,240,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5%;反对
5,5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7730%;反对 5,54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227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五)审议通过议案 5.00《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18,240,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5%;反对
5,5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7730%;反对 5,54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227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六)审议通过议案 6.00《2019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18,240,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5%;反对
5,5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7730%;反对 5,54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227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七)审议通过议案 7.00《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审计
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18,240,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5%;反对
5,5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7730%;反对 5,54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227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见证意见
广东君厚律师事务所郑海珠律师、刘伟华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广东君厚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
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