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77 证券简称:浙江美大 公告编号:2024-011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该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相关工作,严格履行了双方业务约定书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由于双方合作良好,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 王国海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38 人
上年末执业人 注册会计师 2,272 人
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36 人
2023 年(经审 业务收入总额 34.83 亿元
计)业务收入 审计业务收入 30.99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8.40 亿元
客户家数 675 家
审计收费总额 6.63 亿元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
2023 年上市公 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
司(含 A、B 股) 涉及主要行业 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
审计情况 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
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文化、体育
和娱乐业,建筑业,农、林、牧、渔业,
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综合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13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 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 1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4 次、自律监管措施 6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3 人
次、监督管理措施 35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13 人次、纪律处分 3 人次,未受到刑
事处罚,共涉及 50 人。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基本信息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 签字注册会计师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
姓名 黄元喜 朱逸宁 赵娇
何时成为注册会计师 2000 年 2010 年 2009 年
何时开始从事上市公 2000 年 2007 年 2007 年
司审计
何时开始在本所执业 2000 年 2010 年 2009 年
何时开始为本公司提 2017 年 2010 年 2009 年
供审计服务
近三年签署杭可 近三年签署浙江 近三年签署隆平高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 科技、泛亚微透、 美大、豪悦护理、 科、新五丰、兴图
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嘉益股份等 上 农心科技等上市 新科、高能环境等
市公司审计报告 公司审计报告 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 姓名 处理处罚 处理处罚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号 日期 类型
1 朱逸宁 2023 年 4 纪 律 处 深圳证券交 事由:未对境外存货、境
月 11 日 分 易所 外销售等履行特别注意义
务,保持职业怀疑并进行
审慎核查,核查程序执行
不到位。
处罚情况:给予通报批评,
记入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
开。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 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 2023 年度审计费用共计 85 万元(含税),其中年报审计费用 70 万
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 15 万元(含税),主要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 的定价原则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 2024 年度 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协商确 定相关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会议对《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审计委员会一致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前期担任公司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独立、客观、公正的完成审计工作,较好的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了审议。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在担任公司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期间,能够独立、客观、公正的完成审计工作,较好的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本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独立、客观的发表审计意见,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 年度的审计机构。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五)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5、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说明。
特此公告。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4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