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77 证券简称:浙江美大 公告编号:2022-005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
下简称“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3 月 25 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会议由董事长
夏兰女士主持,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通知、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参加会议的董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1 年,全体董事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
等公司制度的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董事会的职责,并按照公司确定的发展战略和目标,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不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 2021
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 年
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和《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公司董事会认真听取了总经理夏志生先生所作的《2021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全体董事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 2021 年度公司整体运作情况,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公司整体运营状况良好,使公司保持了持续稳定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
其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其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 年
年度报告》和《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07、2022-008)。
4、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董事会审议,认为 2021 年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度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 年
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
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与公司经营业绩相匹配,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有利于增强股东的信心,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
董事会同意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 2021 年度末总股本
646,051,647.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6.60 元(含税),
共计派发 426,394,087.02 元人民币。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6、审议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董事会认为,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
结构和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并且得到了较好的贯彻和执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各个环节的健康运行和控制经营风险提供保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 年
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7、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董事会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以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和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等方式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上述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该所能
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独立、客观的发表审计意见,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的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意2022 年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制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投资管理制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投资管理制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独立董事薪酬为每人每年 7.2 万元,并视公司经营情况及其工作情况
给予绩效奖金。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其中关联董事张美华女士、
靳明先生、张律伦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结合公司现行的薪酬制度领取薪酬。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其中关联董事夏兰女士、夏
志生先生、钟传良先生、王培飞先生、徐建龙先生回避表决。
15、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召开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
请 审 议 的 相 关 议 案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在 《 证 券 时 报 》、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12)。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相关事项及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事项
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