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顺威股份
股票代码:002676
信息披露义务人: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诺安基金-工商银行-诺安金狮 66 号资产管理计划)
住所及通讯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4013 号兴业银行大厦 19-20层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司法扣划)
签署日期:2021 年 12 月 9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 -
目录......- 2 -
第一节 释义 ......- 3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4 -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6 -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9 -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0 -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声明...... - 11 -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12 -
第一节 释义
除非文意另有所指或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 指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诺安基金-工商银行-诺
人 安金狮 66 号资产管理计划)
顺威股份、上 指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市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司法扣划减少其持有广东顺威精密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共计 12,060,000 股股份,占上市公
司总股本的 1.68%
本报告书、本 指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报告 书》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说明: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公司名称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4013 号兴业银行大厦 19 层 1901-1908 室 20 层
2001-2008 室
法定代表人 李强
注册资本 150,000,000 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7576004033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成立日期 2003 年 12 月 9 日
经营期限 长期
股东及持股比例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40%)、深圳市捷隆投资有限公司
(40%)、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
通讯地址 深圳市深南大道 4013 号兴业银行大厦 19-20 层
邮政编码 518048
联系电话 0755-83026688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性别 任职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是否拥有境外
永久居留权
李强 男 董事长 中国 北京 否
齐斌 男 董事、总经理 中国 北京 否
秦文杰 男 董事 中国 香港 是
张一冰 女 董事 中国 北京 否
赵忆波 男 董事 中国 上海 否
孙晓刚 男 董事 中国 北京 否
汤小青 男 董事 中国 北京 否
史其禄 男 董事 中国 北京 否
钱学宁 男 董事 中国 北京 否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述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过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亦不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的情况,不存在与证券市场相关的重大不良诚信记录。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除持有顺威股份 5%以上的股份外,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因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扣划,被动减少持有顺威股份的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为司法扣划。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顺威股份股票 36,180,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5.03%。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顺威股份 24,120,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35%。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权益变动数 变动数量占
股东名称 权益变动时间 权益变动方式
量(股) 总股本比例
诺安基金-工
商银行-诺安
2021 年 12 月 8 日 司法扣划 12,060,000 1.68%
金狮 66 号资
产管理计划
合计 12,060,000 1.68%
上述权益变动事项是基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裁定书》[(2018)沪 01 刑初 44 号之五],为执行该裁定,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1 年 12 月 8 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证券扣划并已完成过
户。综上,信息披露义务人因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处置罚没文细棠涉案财产而被动减少持有顺威股份股票 12,060,000 股。至此,诺安金狮 66 号资产管理计划内归属于文细棠的份额已为零,本计划与文细棠无任何法律关系。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股份过户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顺威股份24,120,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35%,其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也不存在依照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诺安基金-工商银行-诺安金
狮 66 号资产管理计划)
法定代表人:
李 强
签署日期:2021 年 12 月 9 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各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三)本报告书所提及的有关合同、协议以及其他相关文件;
(四)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深交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名称: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57-28385938
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高新区(容桂)科苑一路 6 号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诺安基金-工商银行-诺安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