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76 证券简称:顺威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1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会议表决方式: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18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5月17日—2018年5月18日。其中,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8日上午09:30
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18年5月17日15:00至2018年5月18日15:00期间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佛山市顺德区高新区(容桂)科苑一路6号公司二
楼会议室。
5、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宪章先生。
三、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 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98,047,4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5066%。
1、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
股份198,047,4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5066%;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通过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共2人,代表
有表决权的股份数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4、公司的董事、部分监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等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198,047,4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98,047,4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98,047,4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98,047,4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赞成198,047,4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赞成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
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
东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
的0%。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98,047,4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赞成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
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
东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
的0%。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
信总额等值人民币28.8亿元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98,047,4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公司向子公司提供不超过等值人民币9.8亿
元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98,047,4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赞成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
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
东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
的0%。
9、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98,047,4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冯贤滨、刘怡池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