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特别提示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0 年修订)和
《关于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
导意见》的相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本次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
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深圳市场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电子化实施细则》(2009 年修订)。
根据《关于进一步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的要求,本次发行在网下发
行比例、回拨机制、网下配售股份锁定期等方面有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风险,仔细研读发行
人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如下风险因素,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的估值、
报价、投资:
1、发行人所在行业为塑料制造业,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已经发布了行业平均市盈率,
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如果本次发行市盈率高于行业平均市盈率,存在未来发行人估值
水平向行业平均市盈率水平回归、股价下跌给新股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如高于同行
业平均市盈率 25%,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可能推迟相关发行流程,重新询价或
补充披露盈利预测后重新询价,存在发行不能如期完成的风险。
2、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的计划所需资金量为 35,832.21 万元。如果本次发行所募集
的资金量超出发行人实际资金需要量,因发行人对超出部分的资金使用尚未规划具体用
途,如果未来这部分资金发行人不能合理、有效使用,将对发行人的盈利水平带来不利
影响,存在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3、如果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量相对实际项目资金需要量存在重大差异,对发行人
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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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影响,属于发审会后发生重大事项的,中国证监会将按照有关规定决定是否重新提
交发审会审核,须提交发审会审核的应在审核通过后再办理重新询价等事项。
重要提示
1、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威股份”或“发行人”)首次公开
发行不超过 4,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414 号文核准。顺威股份的股票代码为 002676,该代码
同时适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申购。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社会公众
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网下发行占本次发行
数量的 50.00%,即 2,000 万股;网上发行数量为本次发行总量减去网下最终发行数量。
3、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证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将于 2012 年 5 月 7 日(T-6 日)至 2012 年 5 月 10 日(T-3 日)期间,组织本次发行的
初步询价和现场推介。参与网下发行的投资者(包括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2010 年修订)要求的询价对象和广州证券自主推荐、已向协会备案的询价对象及个人投
资者,以下简称“网下投资者”)方可自主选择在北京、上海或深圳参加现场推介会。
4、上述网下投资者于初步询价截止日 2012 年 5 月 10 日(T-3 日)12:00 前在协会完
成登记备案的均可参与本次网下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证券自营账户、与发行人
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之间存在实际控制关系的询价对象管理的配售对象、以及与发行
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有关联关系的个人投资者不得参与网下发行。
5、参与初步询价的网下投资者应同时申报价格与申购数量,申报价格的最小变动
单位为 0.01 元,最多可申报 3 档价格及相应数量。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的应通过深
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统一申报。
6、为促进投资者认真定价,综合考虑本次网下发行数量及广州证券研究所对发行
人的合理估值区间,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最低申购数量和申报数量变动最小单位即“申
购单位”均设定为 125 万股,即每档申购数量必须是 125 万股的整数倍,累计申购数量
不得超过 2,000 万股。
7、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进行排
序、计算出每个价格上所对应的累计申购总量,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
比公司估值水平、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市盈率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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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等因素,协商确定发行价格,同时确定可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名单及有效申购
数量。
8、发行价格确定后,报价不低于发行价格的网下投资者方可参与本次网下申购。
可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的申购数量应为初步询价中的有效申报数量;网下投资者应按
照确定的发行价格与申购数量全额缴纳申购款。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广东顺威精
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摇号中签及配售结果公告》中予以披露,并
将有关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9、本次发行采用双向回拨机制,详细方案见 2012 年 5 月 14 日(T-1 日)刊登的《发
行公告》。
10、网下投资者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11、有关网下投资者的具体报价情况将在 2012 年 5 月 17 日(T+2 日)刊登的《广东
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摇号中签及配售结果公告》中披露。
12、本次发行中,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
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择机重启发行:初步询价结束后,提供有效申
报的询价对象不足 20 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就发行价格未取得一致。
13、推迟发行或重新询价:当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拟定发行价格对应的市
盈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市盈率 25%时,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召开董事会并于两日
内刊登公告。需要重新询价的,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推迟发行及重
新询价的有关情况。
14、本次发行股份锁定安排: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15、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推介和初步询价事宜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次
发 行 的 详 细 情 况 , 请 仔 细 阅 读 2012 年 5 月 4 日 (T-7 日 ) 登 载 于 巨 潮 网 站
(www.cninfo.com.cn)的招股意向书全文,招股意向书摘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
行电子化实施细则》(2009 年修订)可于深交所网站(www.szse.cn)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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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交易日 日期 发行安排
T-7 日 5月4日 刊登《招股意向书摘要》、《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T-6 日 5月7日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现场推介(北京)
T-5 日 5月8日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现场推介(上海)
T-4 日 5月9日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现场推介(深圳)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
T-3 日 5 月 10 日
初步询价截止日(15:00 截止)
确定发行价格、可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名单及有效申报数
T-2 日 5 月 11 日
量;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T-1 日 5 月 14 日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网上路演
网下申购缴款日(9:30~15:00;有效到账时间 15:00 之前)
网上发行申购日(9:30~11:30,13:00~15:00)
T日 5 月 15 日
网下申购资金验资,网下发行配号
确定网上、网下最终发行量
网下发行摇号抽签
T+1 日 5 月 16 日
网上申购资金验资
刊登《网下摇号抽签及配售结果公告》、《网上中签率公告》;
T+2 日 5 月 17 日 网下申购多余款项退款;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刊登《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T+3 日 5 月 18 日
网上申购资金解冻
注:1、T 日为网上发行申购日、网下申购缴款日。
2、上述日期为正常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与发行人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3、如因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
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及时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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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初步询价和推介的具体安排
广州证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组织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路演
推介工作,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1、路演推介安排
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于 2012 年 5 月 7 日(T-6 日)至 2012 年 5 月 9
日(T-4 日),在北京、上海、深圳三地向有资格参与本次询价的投资者进行路演推介。
具体安排如下:
推介日期 推介时间 推介地点
5月7日 北京金融街威斯汀大酒店 2 楼聚宝厅 3
9:30~11:30
(T-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