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75 证券简称:东诚药业 公告编号:2024-026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适应公司快速发展的需要,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不足,烟台东诚药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各家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如下:
1、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贰亿
伍仟万元整,授信期限不超过三年;
2、 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陆亿元整,
授信期限不超过三年;
3、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开发区支行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
贰亿叁仟万元整,授信期限不超过三年;
4、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开发区支行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贰亿
捌仟万元整,授信期限不超过三年;
5、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壹亿元整,
授信期限不超过三年;
6、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陆亿元整,
授信期限不超过三年;
7、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叁亿元整,
授信期限不超过三年;
8、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叁亿元
整,授信期限不超过三年;
9、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伍亿元
整授信期限不超过三年;
10、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肆亿元整,授信期限不超过三年;
11、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贰亿元整,授信期限不超过三年;
12、向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壹亿元整,授信期限不超过三年;
13、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开发区支行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壹亿元整,授信期限不超过三年;
14、向恒丰银行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壹亿元整,授信期限不超过三年;
15、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整,授信期限不超过三年;
16、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贰亿元整,授信期限不超过三年;
17、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开发区支行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叁亿元整,授信期限不超过三年;
18、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市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肆亿元整,授信期限不超过三年;
19、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壹亿元整,授信期限不超过三年;
20、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伍仟万元整,授信期限不超过三年;
21、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开发区支行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捌仟万元整,授信期限不超过五年;
22、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开发区支行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壹仟万元整,授信期限不超过三年;
23、子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伍亿元整,授信期限不超过十年;
24、子公司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紫东支行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壹亿元整,授信期限不超过三年;
25、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荣昌支行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壹仟玖佰伍拾万元整,授信期限不超过五年;
26、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整,授信期限不超过六年;
27、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呼和佳地支行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整,授信期限不超过十年;
28、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整,授信期限不超过年十年;
29、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捌仟万元整,授信期限不超过十年;
30、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城北支行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肆佰伍拾万元整,授信期限不超过两年;
31、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陆仟叁佰万元整,授信期限不超过十年;
32、子公司向长沙银行梅溪湖支行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壹仟万元整,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
33、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成都银行高新支行、农业银行成都蜀都支行申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捌仟万元整,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
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上述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总计为人民币陆拾陆亿伍仟柒佰万元整(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且不超过上述具体授信金额; 融资期限、利率、种类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公司授权董事长由守谊先生或其授权代表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信托、租赁、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以上授信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