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75 证券简称:东诚药业 公告编号:2020-028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有关规定,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在山东省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长白山路7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了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2016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辛德芳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017 号”)核准,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31,483,105 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公司向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714,285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7.5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79,999,987.50 元 , 扣 除 相 关 发 行 费 用 后 ,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362,675,751.55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由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天运[2016]验字第 90108 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二)2018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由守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558 号”)核准,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28,244 万元。公司向符合相关
人民币 8.1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17,999,989.6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 21,658,771.76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6,341,217.84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由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天运[2018]验字第90063 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二、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本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1、2016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2016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余额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 利息收入 账户管理费 合计
工行上海梅 1001115619000009824 - 28,299.83 - 28,299.83
川路支行
合计: - 28,299.83 - 28,299.83
2、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余额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管
募集资金 利息收入 理费 合计
中行烟台开 227337431700 - 326,406.33 - 326,406.33
发区支行
中行南京中 528772512418 38,419,442.53 1,538,764.12 - 39,958,206.65
南大厦支行
合计: - 38,244,876.33 2,039,736.65 - 40,284,612.98
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16年度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总额 379,999,987.50
减:1、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 197,683,191.91
2、补充流动资金 187,013,647.55
加:累计募集资金利息 4,725,151.79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28,299.83
2、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18年度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总额 217,999,989.60
减:1、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 89,755,113.27
2、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90,000,000.00
加:累计募集资金利息 2,039,736.65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40,284,612.98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4月1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2亿元、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该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实现公司可持续性发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经审慎研究,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投资于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理财产品。
(一)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公司不会将该等资金用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二)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
之日内有效。
(三)投资额度
募集资金不超过2亿元、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超过额度需要及时提交公司权利决策机构审批。上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设立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四)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
(五)信息披露
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率等。
(六)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七)本次投资理财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前二十四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一)2018年2月14日公司使用人民币1,800万元在交通银行办理理财业务,该产品已于2018年3月30日到期。
(二)2018年2月13日公司使用人民币4,200万元在交通银行办理理财业务,该产品已于2018年4月25日到期。
(三)2018年2月27日子公司使用人民币2,000万元在中国银行办理理财业务,该产品已于2018年5月30日到期。
(四)2018年3月29日公司使用人民币1,100万元在招商证券办理理财业务,该产品已于2018年7月9日到期。
(五)2018年4月2日子公司使用人民币16,000万元在中信银行办理理财业务,该产品已于2018年9月28日到期。
(六)2018年4月17日子公司使用人民币1,000万元在工商银行办理理财业务,该产品已于2018年7月18日到期。
(七)2018年4月27日公司使用人民币4,500万元在交通银行办理理财业务,该产品已于2018年5月31日到期。
(八)2018年6月1日子公司使用人民币8,000万元在招商银行办理结构性存款业务,该产品已于2018年12月28日到期。
(九)2018年7月24日公司使用人民币1,100万元在交通银行办理理财业务,该产品已于2018年9月6日到期。
(十)2018年7月6日子公司使用人民币5,000万元在民生银行办理结构性存款业务,该产品已于2018年12月28日到期。
(十一)2018年7月5日子公司使用人民币6,500万元在中信银行办理结构性存款业务,该产品已于2018年10月9日到期。
(十二)2018年9月2日子公司使用人民币900万元在交通银行办理理财业务,该产品已于201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