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74 证券简称:兴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0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
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兴业科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代码:037370,期权简称:兴业 JLC1。
2、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共三个行权期,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符合本次股票期权行权条件的 234 名激励对象在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 414.24 万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约为 1.42%,行权价格为 7.09 元/股(调整后)。
3、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4、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授予日为 2023 年 5 月 30 日,因此本次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等待期已于 2024 年 5 月 29 日届满,自 2024
年 5 月 30 日起可行权。根据可交易日及行权手续办理情况,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实际可行权期限为 2024 年 8 月 9 日至 2025 年 5 月 29 日。
5、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4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
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
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5 日刊登在巨
潮资讯网的《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34)。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自主行权条件已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自主行权相关登记申报工作。本次自主行权具体安排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1、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等待期届满
根据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分三期行权,等待期分别为自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时间为自首次授权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权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行权比例为 40%。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 2023 年 5 月 30 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股票期权第一个等待期已于 2024 年 5 月 29 日届满,自 2024 年 5 月 30 日起首
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期可行权。
2、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行权条件 行权条件是否成就的说明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
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行权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
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激励对象均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行权
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第一个行权期:2023 年度较 2022 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为 X1。 出具的 2023 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司 2023 年
当业绩考核目标 X1≥50%,公司层面行权比例(M)为 100%;当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为
业绩考核目标 50%>X1≥30%,公司层面行权比例(M)为 80%; 18,630.9609 万元,扣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
当业绩考核目标 X1<30%,公司层面行权比例(M)为 0。 的净利润为 19,899.6879 万元,以 2022 年净
注:上述“净利润”指标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 利润为基数, 2023 年 净 利 润 增 长 率 为
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若有)所涉及的股份 32.16%,因此本次公司层面行权比例为80%。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四)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激励
对象当年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同时与其个人上一年度的绩
效考核挂钩,具体比例依据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具体
如下: 245名激励对象中有 11名激励对象因已
绩效 评价 合格 不合格 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对其已获授但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行权比例(N) 100% 0% 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其余 234 名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达成时,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评价结果为“合格”,际可行权额度=个人各考核年度计划行权额度×公司层面行权比例 个人层面行权比例为 100%。
(M)×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行权比例(N)。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不得递
延至下期。
二、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1、鉴于公司 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实施完毕,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8.19 元/份调整为 7.69 元/份。
2、首次授予实际登记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期权数量说明鉴于本次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 2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4 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
参与本次激励计划,本次共计 10 万份股票期权作废失效,不得办理授予登记。本
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实际登记的激励对象为 245 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实际登记
的股数为 1,330 万份。
3、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共计 330 万份,本次预留授予 85 万份,
剩余 245 万份,由于公司在授予期限内没有其他满足可授予股票期权条件的潜在
激励对象,因此公司决定取消授予剩余预留的股票期权 245 万份。
4、鉴于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实施完毕,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7.69 元/份调整为 7.09 元/份。
5、截至 2024 年 7 月 24 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中 1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
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需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
三、行权安排
1、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
2、本次符合可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234人。
3、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414.24万份。
4、期权行权价格:7.09元/份(调整后)。
5、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本次可行权数量分配情况如下:
已行权期 本次可行权 可行权数量占 本次可行权数
序号 姓名 职务 获授的股票期 权数量(万 的数量(万 已获授期权的 量占公司当前
权数量(万份) 份) 份) 比例 股本总额的比
例
1 孙辉永 董事、总裁 63 0 20.16 32% 0.07%
2 李光清 财务总监 38 0 12.16 32% 0.04%
3 蔡宗泽 副总裁 38 0 12.16 32% 0.04%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
(231 人) 1,155.50 0 369.76 32% 1.27%
首次合计(234 人) 1,294.50 0 414.24 32% 1.42%
注: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上述
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6、本次股票期权行权期限:根据可交易日及行权手续办理情况,本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实际可行权期限为2024年8月9日至2025年5月29日。
7、可行权日: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
生之日起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止;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