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74 证券简称:兴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9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股票期权预留授予日:2024 年 4 月 18 日
2.股票期权预留授予数量:85 万份
3.股票期权预留授予人数:30 人
4.股票期权行权价格:7.69 元/份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科技”或“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将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确
定为 2024 年 4 月 18 日,并同意按 7.69 元/份的行权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30
名激励对象授予 85 万份股票期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
2023 年 5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其主要内容如下:
(一)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二)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 1,670 万份,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
司股本总额 29,186.2944 万股的 5.72%。其中首次授予 1,340 万份,占本激励计划
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29,186.2944 万股的 4.59%;预留 330 万份,占本激励
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29,186.2944 万股的 1.13%,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19.76%。
(三)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股票期 占授予股票期 占目前总股本
序号 姓名 职务
权数量(万份) 权总数的比例 的比例
1 孙辉永 董事、总裁 63 3.77% 0.22%
2 李光清 财务总监 38 2.28% 0.13%
3 蔡宗泽 副总裁 38 2.28% 0.13%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248 人) 1201 71.92% 4.11%
预留 330 19.76% 1.13%
合计(251 人) 1670 100.00% 5.72%
注: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上述
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
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4、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四)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
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含预留授予)为 8.19 元/份。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含预留授予)的行权价格采取自主定价方式,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的 75%:
1、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 1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 1 个交易
日股票交易总额/前 1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为 10.68 元/股;
2、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 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 20 个交
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为 10.92 元/股。
(五)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首次授权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六)本激励计划的等待期
股票期权授权日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段为等待期,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等待期为自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若预留部分在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予,则该预留部分等待期分别为自
预留部分授权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若预留部分在 2023 年第三季
度报告披露后授予,则该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为自预留部分授权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股票期权在行权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七)本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 2023 年-2025 年三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
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业绩考核为以上一年度净利润为基数,根据各考核年度的净利润增长率确定各年度的业绩考核目标对应的行权批次及公司层面行权比例,具体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对应考核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层面行权比例(M)
2023 年度较 2022 年度 X1≥50% 100%
第一个行权期 净利润增长率为 X1 50%>X1≥30% 80%
X1<30% 0
2024 年度较 2023 年度 X2≥40% 100%
第二个行权期 净利润增长率为 X2 40%>X2≥20% 80%
X2<20% 0
第三个行权期 2025 年度较 2024 年度 X3≥40% 100%
净利润增长率为 X3 40%>X3≥20% 80%
X3<20% 0
注:上述“净利润”指标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若有)所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下同。
若预留部分股票期权在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授予,则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预留部分股票期权在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后授予,则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对应考核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层面行权比例(M)
2024 年度较 2023 年度 X2≥40% 100%
第一个行权期 净利润增长率为 X2 40%>X2≥20% 80%
X2<20% 0
2025 年度较 2024 年度 X3≥40% 100%
第二个行权期 净利润增长率为 X3 40%>X3≥20% 80%
X3<20% 0
注:上述“净利润”指标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若有)所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四)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同时与其个人上一年度的绩效考核挂钩,具体比例依据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具体如下:
绩效评价 合格 不合格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行权比例(N) 100% 0%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达成时,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可行权额度=个人各考核年度计划行权额度×公司层面行权比例(M)×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行权比例(N)。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不得递延至下期。
二、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一)2023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3 年 4 月 26 日至 2023 年 5 月 5 日,公司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
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予以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3 年 5 月 11 日,公司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