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74 证券简称:兴业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4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科技”或“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一)2023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3 年 4 月 26 日至 2023 年 5 月 5 日,公司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
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予以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3 年 5 月 11 日,公司披
露了《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3 年 5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其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3 年 5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五)2023 年 6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1、调整事由
鉴于公司实施了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具体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
股本 291,862,94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5.00 元(含税)现金红利,共
派现 145,931,472.00 元。根据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若在行权前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派息时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2、调整结果
对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P=8.19-0.50=7.69 元/份;据此,公司董事会同意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
行权价格由 8.19 元/份调整为 7.69 元/份。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对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董事会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调整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对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行权价格在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六、律师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行权价格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调整事项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七、独立财务顾问专业意见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兴业科技本次调整行权价格相关事项符合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与核心骨干的勤勉尽职,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5.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