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74 证券简称:兴业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2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修改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4、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二、会议通知情况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于2021年4月20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已经披露。
三、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10日(星期一)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5月1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0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时间为2021年5月10日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5月10日15:00。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华春先生。
4、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晋江市安海第二工业区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5名,代表股份数128,304,300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96%。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4名,所持公司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28,284,300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95%。
(2)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名,所持公司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0,000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郭昕、杨惠然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
五、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8,304,300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授权代表)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2,09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授权代表)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2 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8,304,300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授权代表)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2,09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授权代表)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2 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8,304,300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授权代表)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2,09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授权代表)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2 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8,304,300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授权代表)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2,09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授权代表)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2 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8,304,300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授权代表)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2,09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授权代表)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2 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8,304,300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授权代表)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2,09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授权代表)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2 以上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8,304,300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授权代表)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表决情况为:同意 12,09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授权代表)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2 以上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8,304,300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授权代表)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2,09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授权代表)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2 以上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暨关联方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096,300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股东授权代表)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2,09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股东授权代表)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2 以上通过。关联股东石河子万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石河子恒大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均已回避表决。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8,304,300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授权代表)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2,09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授权代表)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3 以上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8,304,300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授权代表)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2,09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