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74 证券简称:兴业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1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兴业科技”)于 2021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 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11,616,101.82 元,按母公司当年实现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11,161,610.18 元。2020 年初未分配利润为 450,213,750.86 元,减去 2020 年 5
月已分配利润 177,614,740.20 元,则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实际可供分配的利
润为 373,053,502.30 元。
2020 年度公司以现金为对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了股份 10,219,218 股,
支付了回购股份金额人民币 100,961,562.60 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该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同时,公司综合考虑未来资金支出计划、经营需要和股东中长期回报等因素,公司 2020年度不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以资本公积金、未分配利润和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相关说明
1、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由于 2020 年度公司以现金为对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了股份 10,219,218
股,支付了回购股份金额人民币 100,961,562.60 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该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因此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
2、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综合考虑公司未来资金支出计划、经营需要和股东中长期回报等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相关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
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监事会审议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
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3、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2020 年度公司以现金为对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了股份 10,219,218 股,
支付了回购股份金额人民币 100,961,562.60 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该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公司综合考虑未来资金支出计划、经营需要和股东中长期回报等因素,公司 2020 年度不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以资本公积金、未分配利润和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2020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占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87.38%,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同时兼顾了公司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和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