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兴业科技 证券代码:002674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二零一三年六月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
任。
特别提示
1、本激励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
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号》、《股
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3号》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兴
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制定。
2、兴业科技以定向发行新股的方式,向激励对象授予367.50万股限制性
股票,授予数量占兴业科技股本总额的1.53%,其中预留部分为35万股,占本
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的9.52%;当解锁条件成就时,激励对象可按本计
划的规定分年度申请获授限制性股票的解锁;限制性股票解锁后可依法自由流
通。
3、本激励计划下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本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告前
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20个交易日股票
交易总量)10.03元/股的50%,即5.02元/股。
4、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
心技术(业务)人员,共103人。
5、本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6年,自首次授予日起至预留部分限制性
股票解锁(或回购注销)完毕止。
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之日起1年内为锁定期。在锁定期内,激励对象
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予以锁定,不得转让;
锁定期后的四年为解锁期。在解锁期内,若达到本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
激励对象可分四次申请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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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解锁期为授予日12个月后至24个月内,激励对象可申请解锁数量
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20%;
第二次解锁期为授予日24个月后至36个月内,激励对象可申请解锁数量
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20%;
第三次解锁期为授予日36个月后至48个月内,激励对象可申请解锁数量
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25%;
第四次解锁期为授予日48个月后至60个月内,激励对象可申请解锁数量
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5%。
6、解锁条件
(1)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期和业绩考核条件
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期内,在会计年度结束后进行考核,以2012年的相关业
绩指标为基数,以是否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为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进行解锁的条件。
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具体考核要求如下表:
锁定期 解锁安排 公司业绩考核条件 解锁比例
以2012年的业绩指标为基数,2013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 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5%,净
一次解锁期:授予日12 20%
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加权平均净
个月后至24个月内解锁 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1%。
以2012年的业绩指标为基数,2014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 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净
二次解锁期:授予日24 20%
激励对象获 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0%,加权平均净
个月后至36个月内解锁
授限制性股 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1%。
票自授予日 以2012年的业绩指标为基数,2015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
后的12个月 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50%,净
三次解锁期:授予日36 25%
利润增长率不低于60%,加权平均净
个月后至48个月内解锁 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1%。
以2012年的业绩指标为基数,2016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 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70%,净
四次解锁期:授予日48 35%
利润增长率不低于90%,加权平均净
个月后至60个月内解锁 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1%。
公司设定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指标为不低于11%,该指标的设定低于
公司近三年(2010年-2012年)的平均值19.83%,主要原因为公司于2012年5
月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后,净资产规模由2011年12月31日的
58,778.58万元增加至2012年12月31日的140,560.85万元,净资产规模增
长了139.14%,净资产规模的急速增加对公司净资产收益率指标产生较大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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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公司上市当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3.44%,与
上市前相比下降了9个百分点。因此,为留住人才并保持企业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