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 兴业科技 证券代码:002674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二零一三年五月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激励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
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号》、《股
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3号》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兴
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制订。
2、兴业科技以定向发行新股的方式,向激励对象授予367.50万股限制性股
票,授予数量占兴业科技股本总额的1.53%,其中预留部分为35万股,占本计
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的9.52%;当解锁条件成就时,激励对象可按本计划的
规定分年度申请获授限制性股票的解锁;限制性股票解锁后可依法自由流通。
3、本激励计划下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本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告前
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
易总量)10.03元/股的50%,即5.02元/股。
4、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
心技术(业务)人员,共103人。
5、本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6年,自首次授予日起至预留部分限制性
股票解锁(或回购注销)完毕止。
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之日起1年内为锁定期。在锁定期内,激励对象根
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予以锁定,不得转让;
锁定期后的四年为解锁期。在解锁期内,若达到本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激
励对象可分四次申请解锁:
第一次解锁期为授予日12个月后至24个月内,激励对象可申请解锁数量为
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20%;
第二次解锁期为授予日24个月后至36个月内,激励对象可申请解锁数量为
1
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20%;
第三次解锁期为授予日36个月后至48个月内,激励对象可申请解锁数量为
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25%;
第四次解锁期为授予日48个月后至60个月内,激励对象可申请解锁数量为
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5%。
6、解锁条件
(1)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期和业绩考核条件
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期内,在会计年度结束后进行考核,以2012年的相关业
绩指标为基数,以是否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为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进行解锁的条件。
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具体考核要求如下表:
锁定期 解锁安排 公司业绩考核条件 解锁比例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 以2012年的业绩指标为基数,2013
一次解锁期:授予日12 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5%,净 20%
个月后至24个月内解锁 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 以2012年的业绩指标为基数,2014
激励对象获 二次解锁期:授予日24 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净 20%
授限制性股 个月后至36个月内解锁 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0%
票自授予日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 以2012年的业绩指标为基数,2015
后的12个月 三次解锁期:授予日36 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50%,净 25%
个月后至48个月内解锁 利润增长率不低于60%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 以2012年的业绩指标为基数,2016
四次解锁期:授予日48 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70%,净 35%
个月后至60个月内解锁 利润增长率不低于90%
注:以上净利润指标均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
据;不低于该数为包括该数。
如某次解锁安排股份因未达到公司业绩考核条件无法解锁,则该次解锁安排
股份累计至后期解锁安排,如后期解锁安排达到公司业绩考核条件,则该次解锁
安排股份与后期解锁安排股份一起解锁。
解锁日上一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
不得为负。
(2)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期和公司业绩考核条件
预留限制性股票必须在本计划首次授予日起12个月内一次性授予,在解锁
期内,若达到本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激励对象可分四次解锁,具体解
2
锁期限和考核条件如下:
锁定期 解锁安排 公司业绩考核条件 解锁比例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 以2012年的业绩指标为基数,
一次解锁期:授予日12 2014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0%
个月后至24个月内解锁 30%,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0%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 以2012年的业绩指标为基数,
激励对象获授 二次解锁期:授予日24 2015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0%
的预留限制性 个月后至36个月内解锁 50%,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60%
股票自授予日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 以2012年的业绩指标为基数,
后的12个月 三次解锁期:授予日36 2016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5%
个月后至48个月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