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73 证券简称:西部证券 公告编号:2025-004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分红派息实施后调整
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调整前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8.16 元/股;
2、调整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8.14 元/股;
3、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日期:2025 年 1 月 22 日(2024
年第三季度分红派息除权除息日)。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6
日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 股股份方案的提案》,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结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前景及财务状况,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不高于人民币 1 亿元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 A 股部分股份,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8.26 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分别于 2024 年 2 月 27 日及 3 月 5 日披露的《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16)》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
司 A 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2024-019)》。
2024 年 6 月 26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3 年度分红派息实施
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2024-058)》,基于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限内实施了现金分红,因此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8.26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8.17 元/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
生效日期为 2024 年 6 月 26 日(2023 年度分红派息除权除息日)。
2024 年 10 月 24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分红派息
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2024-078)》,基于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限内实施了现金分红,因此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8.17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8.16 元/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调整生效日期为 2024 年 10 月 24 日(2024 年半年度分红派息除权除
息日)。
二、2024 年第三季度分红派息实施情况
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中期分红
安排的提案》,授权公司董事会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制定公
司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2024 年 10 月 29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
2025 年 1 月 15 日,公司披露了《2024 年第三季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2025-002)》。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内容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持有股份数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20 元(含税),拟分配现金股利 89,391,634.10 元(含税)。2024 年第三季度公司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的
股权登记日为 2025 年 1 月 21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5 年 1 月 22 日。
截至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本
公司股份 6,147,900 股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鉴于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不参与 2024 年第三季度分红派息,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 4,463,433,805 股*0.02元/股=89,268,676.10 元人民币;本次分红派息实施后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 0.0199724 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 89,268,676.10 元÷4,469,581,705 股=0.0199724 元/股,计算结果不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七位)。在保证本次分红派息实施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4 年第三季度分红派息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199724 元/股。
三、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 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分红派息将于 2025 年 1 月 22 日进行除权
除息,根据上述回购股份价格调整原则,2025 年 1 月 22 日公司回购
股份价格上限将由原不超过人民币 8.16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8.14 元/股。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本次分红派息中,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4,469,581,705-6,147,900)×0.02÷4,469,581,705=0.0199724元/股。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8.16 元/股-0.0199724 元/股≈8.14 元/股(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根据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 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不高
于人民币 1 亿元。按照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 8.14 元/股,结合已回购的股份数量进行测算,调整后的可回购数量=(回购总金额-已回购金额)/调整后的回购每股股份价格+已回购数量,本次回购股份数量区间预计为 6,147,900 股至 12,278,613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14%至 0.27%。公司当前的回购金额已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 5000 万元,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外,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