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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证券: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公告日期:2023-08-24

西部证券: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PDF查看PDF原文










                        财务报表附注

一、公司基本情况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在包含子公司时统称“本集团”)系经
  陕西省政府陕政函〔2000〕132 号文、证监会证监机构字〔2000〕197 号文和证监机构字
  〔2001〕3 号文批准,在陕西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证券”)、宝鸡证券公司
  (以下简称“宝鸡证券”)以及陕西信托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信托”)所属
  营业部和陕西省西北信托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北信托”)所属证券营业部重组
  的基础上,以发起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01 年 1 月 9 日,在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
  局注册成立,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

  经本公司 200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
  408 号文《关于核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本公司 2012 年
  4 月 23 日向社会公众股股东发行 20,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每股面值 1 元,
  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 120,000.00 万元,每股人民币 1 元。

  经本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证监许可〔2015〕228 号文《关于核准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西部证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40,000
  万股新股。本公司于 2015 年 3 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97,784,810 股,每股
  面值 1 元,发行后注册资本为 139,778.48 万元,股本为 139,778.48 万元。

  本公司 2015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的提案》,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送红股 5 股并派发现金红利 1.5 元(含税),送股派现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同时,以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股本 5 股。此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15 年 6 月 11
  日,截至 2015 年 6 月 10 日股份数量为 1,397,784,810 股,按照利润分配预案,此次利润
  分配应增加股份数量 1,397,784,810 股,变更后股份数量为 2,795,569,620 股,变更后注册
  资本为 2,795,569,620.00 元。

  经本公司 2016 年 5 月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7〕316 号文《关于核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核准本公司按照每
  10 股配售 2.6 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本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11 日向原股东配售
  706,270,150 股,每股面值 1 元,此次配股完成后总股本为 3,501,839,770 元。

  经本公司 2020 年 4 月召开的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许可〔2020〕3022 号《关于核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
  准,同意本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此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967,741,935 股,
  每股面值 1 元,发行后注册资本为 4,469,581,705 元,股本为 4,469,581,705 元。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总股本为 4,469,581,705 元,其中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本
  为 4,109,194,608 元,有限售条件普通股股本为 360,387,097 元。

  本公司属金融证券行业,经营范围主要为: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
  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
  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业务;股票期权做市。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公司总部地址位于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 319 号 8 幢,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91610000719782242D,法定代表人为徐朝晖。

  股东大会是本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公司经营方针、筹资、投资、利润分配等重大
  事项决议权。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依法行使公司的经营决策权;经理层负责组织实
  施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事项,主持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下设财富管理部、网络金融部、质押融资部、投资业务运营管
  理部、证券投资部、固定收益部、衍生品交易及做市业务部、投资银行运营管理部、投
  资银行北京总部、投资银行上海总部、投资银行华南总部、债务融资总部、中小企业融
  资部、国际业务部、资本市场部、投资银行业务质量控制部、研究发展中心、托管业务
  部共 18 个业务及业务管理部门,以及证券事务部、总经理办公室、计划财务部、资金
  管理部、清算部、人力资源部、战略管理部、合规管理部、风险管理部、稽核部、法律
  事务部、投资银行业务内核部、信息技术部、数字化转型办公室、党群工作部、纪律检
  查部、党委宣传部(企业文化部)、安全保卫部共 18 个职能部门,本公司在全国设有
  100 家证券营业部、10 个分公司(含上海证券资产管理分公司)、3 个全资子公司及 1
  个控股子公司。
二、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西部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期货”)、西部优势
  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优势资本”)、西部证券投资(西安)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西部证券投资”)、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利得基金”)
  共 4 家一级子公司和西部期货下属上海西部永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永
  唐”)1 家二级子公司,以及本集团管理的、以自有资金参与并满足企业会计准则有关
  “控制”定义的 7 个结构化主体。

  具体情况参见本附注“七、合并范围的变化”及本附注“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相
  关内容。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有关规定(统称
  “企业会计准则”)编制。本集团还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 年修订)、《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
  与格式准则第 3 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 年修订)及《证券公司财务
  报表附注编制的特别规定(2018)》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本集团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
  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持续经营

  本集团对自本财务报表期末 12 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
  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和情况。因此,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四、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 2023 年 6 月 30 日的
  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1月至6月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公司现金流
  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会计期间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3、记账本位币

  本集团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4、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
  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
  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
  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
  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如被合
  并方是最终控制方以前年度从第三方收购来的,则以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包括最终
  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
  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
  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则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发行
  的债券或承担其它债务支付的手续费、佣金,计入所发行的债券及其他债务的初始计量
  金额。企业合并中发行的权益性证券发生的手续费、佣金等费用,抵减权益性证券溢价
  收入,溢价收入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
  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
  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

  控制权的日期。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收购日以公
  允价值计量。

  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
  买方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之和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
  差额,确认为商誉,并以成本减去累计减值损失进行后续计量。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
  价值(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的公允价值
  之和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
  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或发行
  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的公允价值的计量进行
  复核,复核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与购买日之
  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之和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
  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
  和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
  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
  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
  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
  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5、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方法

  (1)合并范围的确定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包括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
  (包括结构化主体,下同)。控制,是指本集团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
  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集团将进
  行重新评估。

  (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对于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当期财务报表时,以被合并子
  公司的各项资产、负债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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