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672 股票简称:东江环保 公告编号:2024-09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4 年 2 月 21 日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会议的决议及表决情况如下: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2 月 21 日(星期三)15:00;
(2) 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2 月 21 日(星期三)。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2 月 21 日(星期
三)9:15 ~ 9:25、9:30 ~ 11:30 和 13:00 ~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 2024 年 2 月 21 日(星期三)9:15 ~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北区朗山路 9 号东江环保大楼 11 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谭侃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其股东代表共 12 人,代表股份 483,907,809 股,占本公司
股份总数的 43.7824%。其中出席的 A 股股东及股东代表 11 人,代表股份 481,657,459 股,占
本公司 A 股股份总数的 53.214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90,854,247 股,占本
公司股份总数的 8.2202%);出席本次会议的 H 股股东及股东代表 1 人,代表股份为 2,250,350
股,占本公司 H 股股份总数的 1.1244%。出席本次会议除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 5%以上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及其股东代表(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7 人,代表股份 17,624,490 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1.5946%。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代表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谭侃先生主持,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关于选举王碧安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具体表决情况,详见投票结果(见附表)。
1.02、《关于选举李向利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具体表决情况,详见投票结果(见附表)。
1.03、《关于选举余帆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具体表决情况,详见投票结果(见附表)。
1.04、《关于选举刘晓轩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具体表决情况,详见投票结果(见附表)。
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2、《关于选举彭卓卓为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具体表决情况,详见投票结果(见附表)。
3、《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具体表决情况,详见投票结果(见附表)。
4、《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具体表决情况,详见投票结果(见附表)。
五、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经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其他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22 日
附表:
(1)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表决结果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表决股份 是否
累积投票提案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数(股) 通过
股数 权股份数的比例 股数 权股份数的比例 股数 权股份数的比例
1.00《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关于选举王碧安为第七届董 403,534,612 83.3908% 2,018,950 0.4172% - 0.0000% 0 是
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2 《关于选举李向利为第七届董 409,273,628 84.5768% - 0.0000% - 0.0000% 0 是
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3 《关于选举余帆为第七届董事 403,534,612 83.3908% 2,018,950 0.4172% - 0.0000% 0 是
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4 《关于选举刘晓轩为第七届董 403,519,412 83.3877% 2,034,150 0.4204% - 0.0000% 0 是
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表决股份 是否
非累积投票提案 数(股) 通过
股数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股数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股数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数的比例 权股份数的比例 权股份数的比例
2.00 《关于选举彭卓卓为第七届监 483,899,509 99.9983% 8,300 0.0017% - 0.0000% 0 是
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00 《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 17,616,190 99.9529% 8,300 0.0471% - 0.0000% 466,283,319 是
易预计的议案》
4.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 478,160,493 98.8123% 5,747,316 1.1877% - 0.0000% 0 是
议案》
注:因部分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未对所有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故部分议案同意、反对、弃权比例合计未达 100%。
(2)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累积投票提案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数 股份数的比例 股数 股份数的比例 股数 股份数的比例
1.00《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关于选举王碧安为第七届董事会 461,800 2.6202% 2,018,950 11.4554% - 0.0000%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2 《关于选举李向利为第七届董事会 6,20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