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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江环保: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10

东江环保: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股票代码:002672                    股票简称:东江环保                  公告编号:2022-47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 2022 年 8
月 9 日以通讯方式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朗山路 9 号东江环保大楼召开。会议通
知于 2022 年 8 月 5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会议召开符
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谭侃先生召集并主持,本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唐毅回避表决。

    为满足经营业务发展需要、提高资金管理运用效率,同意公司与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称“广晟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广晟财务公司将向公司(含公司的下属分、子公司)提供存款、结算、信贷及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金融业务。其中,在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存放在广晟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5.50亿元,在此额度内,公司与广晟财务公司进行相关结算业务;同时广晟财务公司给予公司(含公司的下属分、子公司)的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事项,授权本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上述额度内办理相关手续及签署相关文件。

    广晟财务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广晟财务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协议的签署构成关联交易。

    此项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但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金融服务协议》经股东大会审批生效后,公司于 2020 年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金融服务协议补充协议》将相应终止。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二)《关于在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存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为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唐毅回避表决。

    广晟财务公司取得了合法有效的资质,建立了相应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与经营相适应的组织架构,雇佣了符合要求并具备相应能力的各类专业人员,采取相应的风险管控措施,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广晟财务公司运营正常,资金较为充裕,内控健全,资产质量良好,资本充足率较高,拨备充足,与其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可控,同意编制《关于在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存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在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存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

    (三)《关于在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存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应急处置预案》

    表决结果为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唐毅回避表决。

    根据本次关联交易业务内容并结合公司内部管理要求,同意编制《关于在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存款等金融业务的应急风险处置预案》。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在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存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应急处置预案》。

    (四)《关于聘任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鉴于公司原内部审计负责人刘彬先生因工作安排原因,不再担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职务。经公司审计委员会提名,同意聘任魏兵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魏兵先生简历具体详见附件。

  三、备查文件

1、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10 日

    附件:简历

    魏兵,1982 年 12 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曾任广东省红岭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财务部
副部长、深圳市红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广东省广晟置业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财务部副部长、广州凯旋华美达大酒店副总经理兼工会主席,现任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副部长(主持工作)。

    截止本公告日,魏兵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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