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672 股票简称:东江环保 公告编号:2022-16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宜具体公告如下:
一、本次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确认,2021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人民币 160,744,963.02 元,2021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 329,670,090.72 元。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2021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按照母公司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32,967,009.07 元。
2、加上母公司期初未分配利润 1,384,772,871.19 元,减去期内已分配利润
96,719,381.22 元,期末可供母公司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584,756,571.62 元。
3、以公司总股本 879,267,102 股为基数,每 10 股分派现金股利 0.55 元(含税),
共计派发现金股利总额为人民币 48,359,690.61 元。本次分配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期末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合规及合理性
该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经营发展需要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提出的,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的制订,符合
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1 年--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中关于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长期回报规划,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有利于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和要求,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了公司的未来发展与股东合理回报,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同意将该预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四、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