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672 股票简称:东江环保 公告编号:2014-06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1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及限制性
股票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东江环保”)于2014年1月23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及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议案》,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公司201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
鉴于激励对象任玉森及陶伟胜已从公司离职,已不具备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
对象的资格;激励对象覃科华、孙业政、胡正国、彭运辉及曾文华已声明自愿放弃认购本
次股权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刁伟华、磨晓明及金正新已声明只认
购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根据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的
决议,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及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相应调整,本次股
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111人调整为104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由611万股调整为585万股。
调整后的情况如下:
占授予限制性 占激励计划草案摘
序 授予限制性股
姓名 职务 股票总数的比 要公告日公司总股
号 票的数量(股) 例 本的比例
1 李永鹏 董事、副总裁 220,000 3.41% 0.10%
2 曹庭武 副总裁 220,000 3.41% 0.10%
3 兰永辉 副总裁 220,000 3.41% 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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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授予限制性 占激励计划草案摘
序 授予限制性股
姓名 职务 股票总数的比 要公告日公司总股
号 票的数量(股) 例 本的比例
4 王恬 董事会秘书 220,000 3.41% 0.10%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小计 880,000 13.64% 0.39%
核心骨干员工共100人 4,970,000 77.05% 2.20%
预留部分 600,000 9.30% 0.27%
合计 6,450,000 100.00% 2.86%
二、 调整公司201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影响
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及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
财务成本和经营业绩产生实质性影响。
三、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调整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及限制性股票数
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股权
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
同意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及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调整。
四、 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调整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及限制性股票数量
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股权激
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同
意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及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
的104名激励对象具备《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
录1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3号》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规定的主体资格和授予条件。
五、 律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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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认为:公司调整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及限制性股票数量已经取
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调整程序和内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
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
录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
六、 备查文件
1.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决议;
2.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4. 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关于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的调整事项及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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