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证券代码:002672 证券简称:东江环保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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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
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和《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定。
二、本计划所采用的激励形式为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
向发行的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江环保”或“本公司”、“公司”)
A股普通股。
三、本计划拟授予的股票数量不超过671.00万股,占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
告日公司股本总数22,571.46万股的2.97%。其中首次授予611.00万股,占激励
计划草案摘要公告日公司股本总数的2.71%;预留60.00万股,占激励计划草案
摘要公告日公司股本总数的0.27%。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所获授限制
性股票数量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之前公司股本总额的1%。
四、本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价格为董事会审议本计划(草案)决议公
告日前20个交易日东江环保股票均价38.73元/股(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
/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50%,即19.37元/股。
五、本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111人,占公司目前在册员工总数
的4.39%。激励对象为公司实施本计划时在公司任职的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以及核心骨干员工。激励对象目前未参加除本计划以外的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计划,符合《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第七条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监
事不在本次股权激励的激励对象范围之内,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办法(试行)》
第八条第一款及《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号》第一条的规定。预留激励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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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指本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时尚未确定但在本计划存续期间纳入激励计划的激
励对象,由公司董事会自首次授予日起12个月内确定。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
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六、东江环保在本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前若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派发现金或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缩股或配股等事宜,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授
予股票数量、授予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除上述情况外,因其他原因需要调整
授予股票数量、授予价格或其他条款的,应经公司董事会做出决议并经股东大
会审议批准。
七、本计划的有效期为48个月,自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起计算。
本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满12个月后分三期
解锁,具体安排如下:
解锁期 解锁时间 解锁比例
自首次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第1个交易日起至首
第1个解锁期 20%
次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1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第1个交易日起至首
第2个解锁期 40%
次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1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第1个交易日起至首
第3个解锁期 40%
次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1个交易日当日止
若预留授予日在2014年,则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自预留授予日起满12
个月后分三期解锁,具体安排如下:
解锁期 解锁时间 解锁比例
自预留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第1个交易日起至预
第1个解锁期 20%
留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1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第1个交易日起至预
第2个解锁期 40%
留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1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第1个交易日起至预
第3个解锁期 40%
留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1个交易日当日止
若预留授予日在2015年,则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自预留授予日起满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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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月后分两期解锁,具体安排如下:
解锁期 解锁时间 解锁比例
自预留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第1个交易日起至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