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71 证券简称:龙泉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9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7 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相关工作顺利开展,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决定聘任李文波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李文波先生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李文波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要求。
公司董事会秘书李文波先生联系方式:
电话:0519-69653996
传真:0519-69653985
电子邮箱:liwenbo@lq-pipe.cn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沿江东路 533 号
特此公告。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六月十七日
李文波先生简历
李文波先生:1983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共产
党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常州第六元素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董事会秘书,现任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李文波先生已于 2019 年 4 月获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李文波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李文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李文波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