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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股份: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合同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13

龙泉股份: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合同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671            证券简称:龙泉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9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原材料价格上涨、人工成本上升等风险因素,将影响该合同收益;

    2、合同采取分期多次付款的方式,因此,存在不能及时收回部分合同款的风险;

    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设计变更或遇到自然灾害等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存在合同无法全部履行或延缓履行的风险。

    近日,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广东龙泉水务管道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龙泉”)收到与广东省源天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的《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采购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一、合同签署概况

    合同买方(甲方):广东省源天工程有限公司

    合同卖方(乙方):广东龙泉水务管道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汕尾市区供水节水改造工程(公平水库-汕尾管道输水工程)二期工程项目
    合同标的: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及配件

    供货期:乙方按照甲方生产计划通知进行生产,自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 45 天开始供
货。

    合同总金额(含税):人民币伍仟陆佰万元整(¥56,000,000.00 元)

    二、交易对方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东省源天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1903224486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广深大道中 46 号

    注册资本:1850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刘则邹

    成立日期:1988 年 12 月 16 日

    经营范围:水利水电工程、机电安装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地基与基础工程、消防设施工程、钢结构工程、起重设备安装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专业承包;承包境外水利水电、机电安装、地基与基础及消防设施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汽车大修;销售:建筑材料、机械设备、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开采、销售河沙;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公司及广东龙泉与该交易对方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3、最近三年,公司及广东龙泉未与该交易对方发生类似业务;

    4、经查询,广东省源天工程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该公司为国有控股公司下属单位,实力较为雄厚,具备履约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双方:

    甲方:广东省源天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广东龙泉水务管道工程有限公司

    2、合同标的: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及配件

    3、合同总金额(含税):人民币伍仟陆佰万元整(¥56,000,000.00 元)

    4、供货期:乙方按照甲方生产计划通知进行生产,自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 45 天开始
供货。

    5、结算方式及期限:

    付款方式:(1)采用银行汇付形式;(2)银行承兑汇票

    结算方式:按照预付款、进度款、工程完工验收、质量保证金等阶段分期支付。

    甲方支付预付款后,如乙方未履行合同义务,则甲方有权收回预付款,且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签署合同总价的 0.2%作为违约赔偿金,如乙方依约履行了合同义务,则预付款抵作合同价
款。

    6、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产生之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合作的精神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合同生效

    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有效期 2 年(具体以甲方工程建设期为准,双方全部履行完各自相应的责任后终止)。
  四、合同的审议程序

    本合同不需要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不需要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五、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1、广东龙泉在资金、人员、技术、产能等方面均能满足项目供货需要,具备履行本合同的能力。

    2、合同总金额人民币伍仟陆佰万元整(¥56,000,000.00 元),约占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的 4.07%,本项目的履行预计对公司 2022 年-2023 年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产生积极影响。

    3、合同约定的产品与公司现有主营业务一致。

    4、合同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存在因履行该合同而对该买方形成依赖。

    六、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

    1、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原材料价格上涨、人工成本上升等不利因素,将影响该合同收益;

    2、合同采取分期多次付款的方式,因此,存在不能及时收回部分合同款的风险;

    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设计变更或遇到自然灾害等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存在合同无法全部履行或延缓履行的风险。

    七、备查文件

    《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采购合同》

    特此公告。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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