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71 证券简称:龙泉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1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9 日召开了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该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相关工作,严格履行了双方业务约定书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经双方协商,拟定 2022 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110 万元(含
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90 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20 万元(含税)。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按照审计工作量确定。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签署相关协议。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2)成立日期:1987 年 12 月成立(转制特殊普通合伙时间为 2013 年 4 月 23 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 59 号盐业大厦七楼;
(5)首席合伙人:王晖;
(6)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2021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为 37 位,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258 人,
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169 人;
(7)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2020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26793.15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
入 22918.91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1081.43 万元。
(8)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 44 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文化体育娱乐业、综合业等,审计收费共计 5961 万元。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客户为 32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0000 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没有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罗炳勤先生,1998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 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1 份。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志宏先生,2021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 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 0 份。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丽敏女士,2001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 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1 份。
2、诚信记录。项目合伙人罗炳勤先生、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志宏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丽敏女士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
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罗炳勤先生、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志宏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丽敏女士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本期续聘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9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0 万元,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按照审计工作量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此事项发表了如下意见:
经审阅相关议案及材料,我们认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审计服务工作中,能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公司2021年度报表工作中尽职尽责,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从事财务报表及其他事项的审计工作,能够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独立、客观、公正的对公司财务报表发表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请 2022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