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71 证券简称:龙泉股份 公告编号:2020-116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王晓军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于近日收到高级管理人员王晓军先生出具的《关于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获悉王晓军先生决定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9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的预披露
公告》(公告编号:2020-061),王晓军先生计划于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953,133 股。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股东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王晓军先生未减持公司股份。
三、终止股份减持计划情况
2020 年 12 月 1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议案,王晓军先生被确定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之
一。为避免短线交易,王晓军先生决定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未违反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任何股份锁定及减持的相关承诺。
3、本次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关于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