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71 证券简称:龙泉股份 公告编号:2020-092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监事会主席王宇先生及非职工代表监事邢士波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由于个人原因,王宇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邢士波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王宇先生和邢士波先生辞去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后,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公司监事会对王宇先生和邢士波先生在任职监事期间对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截至本公告日,王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邢士波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06%。王宇先生、邢士波先生辞职后将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的规定,对所持公司股份进行管理。
王宇先生和邢士波先生辞去监事职务后,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其辞职申请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后生效,在此之前,仍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为保障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4 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赵玉华女士(简历见附件)和左绍琪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赵玉华女士和左绍琪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
本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四日
附件: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赵玉华女士:1983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国共产党
党员,本科学历。曾任江苏建华企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兼总裁办主任、人力资源总监,现任建华建材(镇江)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兼建华学院执行院长等。
赵玉华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截至目前,赵玉华女士未持有龙泉股份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站,赵玉华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左绍琪先生:1984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
助理会计师。曾任江苏建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中级审计师、高级审计师,现任建华建材(镇江)有限公司审计监察中心副总监。
左绍琪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截至目前,左绍琪先生未持有龙泉股份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左绍琪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