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71 证券简称:龙泉股份 公告编号:2016-064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7月14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项目中标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61)。
近日,公司与某建设管理局签订了《某工程PCCP管材采购Ⅱ标协议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合同签署概况
合同买方:某建设管理局
合同卖方: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合同类型:产品购销合同
合同标的:PCCP管材的设计、制造、防腐、检测以及管材的交货、服务等。
计划工期:PCCP管材批量生产开始时间为2017年4月5日,供管结束时间为2019年5月31日。具体交货时间、数量、地点及管型按监造人批准的加工、供货计划执行。
合同金额:人民币肆亿壹仟捌佰叁拾贰万陆仟壹佰壹拾壹元叁角柒分(¥418,326,111.37元)
二、交易对方情况
1、该工程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2、公司与合同买方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3、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未与合同买方发生类似业务。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双方:
合同买方:某建设管理局
合同卖方: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合同标的:PCCP管材的设计、制造、防腐、检测以及管材的交货、服务等。
3、合同金额:人民币肆亿壹仟捌佰叁拾贰万陆仟壹佰壹拾壹元叁角柒分(¥418,326,111.37元)
4、计划工期:PCCP管材批量生产开始时间为2017年4月5日,供管结束时间为2019年5月31日。具体交货时间、数量、地点及管型按监造人批准的加工、供货计划执行。
5、结算条件及方式:
(1)预付款:本工程设置工程预付款和材料预付款。工程预付款为中标合同金额(扣减暂列金)的10%;材料预付款为中标合同金额(扣减暂列金)的30%。
工程预付款分两次支付:第一次支付金额为预付款总金额的40%;第二次支付金额为预付款总额的60%。
(2)工程进度结算应按照某建设管理局颁发的相关《合同管理办法》执行。
卖方应在每月底,按本合同《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分项向监理人提交完成工程量月报表和有关计量资料,并按招标文件约定的支付比例向监理机构提交月进度报表,办理结算支付手续。
卖方应在每批次结算价款办理时,向买方提供相应货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质量保证金:按5%计算,本工程质保期为二年。
四、合同的审议程序
本合同不需要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不需要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五、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1、合同金额人民币肆亿壹仟捌佰叁拾贰万陆仟壹佰壹拾壹元叁角柒分(¥418,326,111.37元),约占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85.06%,本项目的履行预计对公司2017年、2018年及2019年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产生影响。
2、合同约定的产品与公司现有主营业务一致。
3、合同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存在因履行该合同而对该买方形成依赖。
六、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
1、合同采取分期多次付款的方式,因此,存在不能及时收回部分合同款的风险。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自然灾害等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全部履行或延缓履行。
七、备查文件
《某工程PCCP管材采购Ⅱ标协议书》
特此公告。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