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71 证券简称:龙泉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0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项目中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业主方吉林省中部城市供水股份有限公司签发的《中标通知书》(编号:ZGZBJA2016003),确定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人民币149,012,692.81元投标报价中标吉林省中部城市引松供水工程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PCCP)采购三标。
公司已于2016年3月19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项目中标公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6-018)。
一、中标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吉林省中部城市引松供水工程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PCCP)采购三标
2、项目内容:DN2400的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长度14.36km,DN2200的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长度19.63km。
3、中标金额:149,012,692.81元
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时间(承包人进场)为2016年4月1日,PCCP管材批量生产开始时间为2016年8月1日,供管结束时间为2019年6月30日。
具体交货时间、数量及管型按监造人批准的加工、供货计划执行。
二、交易对方情况
1、吉林省中部城市引松供水工程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发改审批〔2012〕62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和银行贷款。项目法人及招标人为吉林省中部城市供水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与业主方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3、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未与业主方发生类似业务。
三、中标事项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公司从资金、人员、技术等方面进行了充分的准备,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中标金额人民币壹亿肆仟玖佰零壹万贰仟陆佰玖拾贰元捌角壹分(¥149,012,692.81元),约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1.51%,本项目的履行预计对公司2016-2019年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产生影响。
四、风险提示
根据中标通知书上提示,公司须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的30日内到吉林省中部城市供水股份有限公司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协议书,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7.3条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与该项目业主方正式签订合同,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具体内容待签订合同后,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