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71 证券简称:龙泉股份 公告编号:2015-057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项目中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公司收到业主方北京市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发来的《中标通知书》,确定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人民币37,706,036.64元投标报价中标北京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通州支线工程PCCP管道制造第二标段项目。
公司已于2015年7月28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项目中标公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5—054)。
一、中标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北京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通州支线工程PCCP管道制造第二标段
2、项目内容:为土建2、4标(桩号范围1+793.5~4+694.5、7+448.5~9+211.6)提供PCCP(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管段管道(含PCCP标准管、PCCP顶管、异型管、配件、钢管件及阀井、镇墩内钢管)的设计、制造、防腐、检测、装运及安装技术服务等。
3、中标金额:37,706,036.64元
4、计划工期:2016年3月31日前完成全部生产。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北京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通州支线工程项目PCCP管道制造招标方案和分标方案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北京市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北京首建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招标代理人。
2、公司与业主方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3、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未与业主方发生类似业务。
三、中标事项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公司从资金、人员、技术等方面进行了充分的准备,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中标金额人民币叁仟柒佰柒拾万陆仟零叁拾陆元陆角肆分(¥37,706,036.64元),约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2.91%,本项目的履行对公司2015年、2016年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产生影响。
四、风险提示
根据中标通知书上提示,公司须在自2015年8月4日起30日内,携履约保证金(中标价的10%)到北京市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中心签订合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与该项目业主方正式签订合同,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具体内容待签订合同后,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