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71 证券简称:龙泉股份 公告编号:2014-046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01万股;
2、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34人;
3、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14年5月8日。
根据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4年4月23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通过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以及《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
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实施并完成了限制性
股票的授予工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14年4月24日
2、授予数量:701万股
3、授予对象:34人
4、授予价格:8.85元/股
5、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6、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
获授股票数量 获授股票数量占
获授股票数量
序号 姓名 职务 占标的股票数 当前总股本的比
(万股) 量的比例(%) 例(%)
1 王晓军 董事、副总经理 168 23.9658 0.7694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
2 张 宇 136 19.4009 0.6229
理、财务总监
3 刘占斌 副总经理 127 18.1170 0.5817
4 王宝灵 副总经理 15 2.1398 0.0687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
255 36.3765 1.1678
共计30人
合计 701 100 3.2105
本次完成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以及激励对象与公司2014年4月24日在巨
潮资讯网公布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中的激励对象一致。
7、本次股权激励的激励对象所缴纳的股权认购款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
金。
二、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2014年4月25日出具了“和信
验字(2014)第011001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截至2014年4月24日止新增注
册资本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认为:
根据我们的审验,截至2014年4月24日止,贵公司已收到王晓军等34名
激励对象缴纳的新增股款人民币62,038,500.00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股本)
7,010,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55,028,500.00元。
(一)王晓军等34名激励对象实际缴纳新增出资额人民币62,038,500.00元,
均以货币出资,分别于2014年4月23、24日交存贵公司在交通银行淄博博山支
行开立的银行账户内,账号373020602018170026657。
(二)贵公司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25,352,903.00元,累计实收资
本为人民币225,352,903.00元。
三、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14年5月8日。
四、限制性股票解锁安排
本计划的有效期为自标的股票授予日起的48个月,其中锁定期12个月,锁
定期满后36个月为解锁期。解锁期内,在满足本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时,激励
对象可分三次申请标的股票解锁。在规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或者因
未达到解锁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锁的股票,由公司统一回购并注销。首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解锁安排如 表所示:
可解锁数量占限制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性股票数量比例
自授予日起满 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授予日起 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
第一次解锁 40%
止,由董事会决议确认满足第一次解锁条件
的,为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锁事宜
自授予日起满 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授予日起 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
第二次解锁 30%
止,由董事会决议确认满足第二次解锁条件
的,为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锁事宜
自授予日起满 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授予日起 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
第三次解锁 30%
止,由董事会决议确认满足第三次解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