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71 证券简称:龙泉股份 公告编号:2014-044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2014年4月23日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龙泉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通过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授予34名激励对象701万股限制性股票,限
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4年4月24日。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于2014年4月3日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计划”),其主要内容如下:
1、标的种类:龙泉股份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激励计划股票来源为龙泉股份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人民
币A股普通股股票。
3、激励对象:本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
员、子公司主要管理人员及公司认定的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均为公司董事会
认定的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人员,具体分配情况如下表:
获授股票数量 获授股票数量占
获授股票数量
序号 姓名 职务 占标的股票数 当前总股本的比
(万股) 量的比例(%) 例(%)
1 王晓军 董事、副总经理 168 23.9658 0.7694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
2 张 宇 136 19.4009 0.6229
理、财务总监
3 刘占斌 副总经理 127 18.1170 0.5817
4 王宝灵 副总经理 15 2.1398 0.0687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
255 36.3765 1.1678
共计30人
合计 701 100 3.2105
4、锁定期和解锁期
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为锁定期。在锁定期内,激励对象持有的
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锁定期满后36个月为解锁期,在解锁期内,在满足本计
划规定的解锁条件时,激励对象分三次申请标的股票解锁,限制性股票解锁安排
如表所示:
可解锁数量占限制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性股票数量比例
自授予日起满 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授予日起 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
第一次解锁 40%
止,由董事会决议确认满足第一次解锁条件
的,为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锁事宜
自授予日起满 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授予日起 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
第二次解锁 30%
止,由董事会决议确认满足第二次解锁条件
的,为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锁事宜
自授予日起满 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授予日起 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
第三次解锁 30%
止,由董事会决议确认满足第三次解锁条件
的,为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锁事宜
5、授予价格: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8.85元,授予价格确定方法为
不低于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17.70元/股的50%(定价
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除以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
量)。最终确定为8.85元/股。
6、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
(1)解锁业绩条件
解锁期 财务业绩指标
相比于2012年,2014年营业收入增长不低于110%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
相比于2012年,2015年营业收入增长不低于140%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次解锁
相比于2012年,2016年营业收入增长不低于165%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次解锁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实施本计划发生的激励成本在公司经常
性损益中列支。
(2)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每次解锁时,根据《实施考核办法》,激励对象
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必须达到70分(含70分)以上。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