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70 证券简称:国盛金控 公告编号:2022-036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仲裁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因雪松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雪松信托)未按照与公司签订的《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约定履行补偿义务,
向南昌仲裁委员会(下称南昌仲裁委)提起仲裁,于 2022 年 4 月 21 日获受理
(案号为[2022]洪仲案受字第 0231 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
刊登的《关于重大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南昌仲裁委送达的《反请求答辩通知书》,雪松信托作为该仲裁案件被申请人提出反请求仲裁申请,南昌仲裁委予以受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被申请人的仲裁反请求
1、请求确认被申请人与申请人签订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无效或不应视为合法有效,对被申请人不具有约束力;
2、请求确认被申请人与申请人签订的《业绩承诺补偿协议》无效或不应生效,对被申请人不具有约束力;
3、裁决申请人承担被申请人因本案支出的律师费 240 万元;
4、裁决申请人承担本案全部仲裁费。
二、该仲裁案件进展情况
2022 年 4 月,公司就雪松信托与公司之间的业绩承诺补偿一事向南昌仲裁
委提起仲裁,并于 2022 年 4 月 21 日获受理。公司现已对该仲裁案件所涉财产进
行保全,根据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22)粤 0606财保 212 号),裁定冻结雪松信托在银行的存款 3,846,154,749.3 元或查封、扣押
其相应价值的财产。雪松信托所持公司股票于 2022 年 6 月 28 日全部被司法冻结
或轮候冻结。2022 年 6 月,雪松信托向南昌仲裁委提交《关于中止审理及延期
举证、提交答辩和反请求的申请》《关于仲裁庭依法应予中止的函件》。 2022 年7 月,雪松信托向南昌仲裁委提出反仲裁请求,南昌仲裁委予以受理。
三、其他
公司将积极推进本次仲裁事项,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并按规定及时披露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留意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南昌仲裁委送达的《反请求答辩通知书》。
特此公告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