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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盛金控:关于续聘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1-04

国盛金控:关于续聘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670        证券简称:国盛金控          公告编号:2020-089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的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专业能力,该所为公司 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拟续聘大华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与大华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历史沿革: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品牌源自 1985 年 10 月
上海财政局和上海财经大学共同发起设立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09 年 11 月 26日,为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遵照财政部《关于加快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战略方针,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与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几家较大规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整体合并。合并重组、整合后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更名为“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
公司”。2011 年 8 月 31 日,更名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1 年 9
月,根据财政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取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
所。2011 年 11 月 3 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获得北京市财政
局京财会许可[2011]0101 号批复。2012 年 2 月 9 日,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批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登记设立。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5、业务资质:1992 年首批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
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 年经 PCAOB 认可获得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 年首批获得 H 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2012 年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至今。

    6、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7、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风险基金 2019 年度年末数:266.73 万元;职业责
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 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8、是否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加入大华国际会计公司(原马施云国际会计公司)。

    (二)人员信息

    目前合伙人数量:204 人

    截至 2019 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458 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
册会计师人数:699 人

    截至 2019 年末从业人员总数:6119 人。

    (三)业务信息

    2019 年度业务总收入:199,035.34 万元

    2019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73,240.61 万元

    2019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73,425.81 万元

    2019 年度审计公司家数:18,858 家

    2019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319 家

    是否有涉及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是

    (四)执业信息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
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姓名朱娟,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03 年起从事审计业务,
至今负责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 12 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姓名李琪友,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01 年开始从
事审计业务,专注于企业资产重组、上市公司及央企审计业务,曾负责多家上市公司、央企及其他公司年度审计工作。2016 年开始专职负责质量复核工作,2019年转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职负责重大审计项目的质量复核工作,审核经验丰富,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15 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江山,注册会计师,2001 年开始从事审计工作,
负责多家上市公司、央企、证券公司的审计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 20 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五)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
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概况:2017 年行政监管措施 2 次,2018 年行政处罚 1 次、
行政监管措施 5 次、自律处罚 1 次,2019 年行政监管措施 9 次、自律处分 3 次,
2020年1-6月行政监管措施4次。最近三年,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聘请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事前认可,同意公司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在审议该事项的董事会会议上,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专业能力,该所为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保持了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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