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70 证券简称:国盛金控 公告编号:2020-005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母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母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深圳前海弘大嘉豪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弘大嘉豪)共同发起设立母基金(下称基金),其中弘大嘉豪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50万元,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9.995亿元,相关出资将在基金投资期内根据每个项目的实际资金需求分期缴付。截至目前,基金尚未设立,相关合伙协议暂未签署。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设立的基金基本情况
本次投资尚未签署有关合同。根据目前拟定的交易安排和合伙协议文本,拟设立的基金基本情况如下:
1、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2、规模:10 亿元,普通合伙人可视实际需要决定后续募集资金。
3、普通合伙人:弘大嘉豪。
弘大嘉豪成立于 2016 年 4 月 5 日,注册地为深圳前海,注册资本 1,000 万
元,法定代表人是赵岑,经营范围为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股权投资,创业
投资业务,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弘大嘉豪已于 2019 年 9 月在中国证券投资基
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P1070187。
普通合伙人享有对合伙企业合伙事务的管理权、决策权及执行权,包括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募集资金、决定临时投资项目、制定并执行投资退出方案、变更合
伙企业名称、经营范围或主要经营场所、管理被投资对象、召集并主持合伙人会议等。对于其认缴出资,普通合伙人享有与有限合伙人相同的财产权利。
4、有限合伙人:最多 49 人。当前认缴的有限合伙人为本公司。
有限合伙人享有按合伙协议约定获取收益分配、参加合伙人会议、分配合伙企业清算的剩余财产、了解合伙企业经营情况等权利。
5、基金出资:普通合伙人弘大嘉豪认缴出资 50 万元,有限合伙人国盛金控
认缴出资 9.995 亿元,均为现金出资;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约定转让或出售其拥有的合伙企业权益。
6、出资进度:公司及弘大嘉豪将在合伙企业投资期内根据每个项目的实际资金需求分期实缴出资。
7、存续期限:10 年,其中投资期 6 年,退出期 4 年;投资期可按照合伙协
议约定的决策程序提前结束或延长。
8、退出机制:基金可以在投资标的上市或新三板挂牌后通过转让其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实现投资退出,以并购重组的方式实现投资退出,或者通过其他方式实现投资退出。
9、投资范围:基金可以进行股权投资或与股权相关的债权投资(包括债转股方式等)(简称直接投资项目),或者对从事股权投资或与股权相关的债权投资的企业或投资载体进行投资(简称子基金投资项目)。在子基金投资项目中,基金应尽最大合理努力要求对子基金直投项目拥有优先投资权。
10、管理人:弘大嘉豪担任基金管理人,执行有关基金的管理事宜,为基金提供管理服务,并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收取管理费。
11、收益分配:基金投资收益在扣除相关税费、合伙费用、管理费等其他费用,以及预留普通合伙人善意认为用于支付合伙企业运营费用所需资金、相关准备金、代扣代缴税费的余额,将根据合伙人的实缴出资比例以及合伙协议约定的方式进行分配。
三、资金来源
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公司承诺:在本次参与投资设立母基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含节余募
集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四、投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投资目的
弘大嘉豪是公司投资管理业务平台,于 2019 年 9 月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
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本次参与投资设立由弘大嘉豪担任管理人的母基金主要目的在于助力弘大嘉豪业务拓展,帮助其建立管理规模,以此为开端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和政府资金,接触更多优质企业和具备较好成长性的企业,实现资本和产业高效整合,并逐渐树立其在私募基金管理人领域的品牌形象。
2、本次投资存在的风险
本次投资尚未签署合伙协议且基金尚未设立,可能存在基金不能按计划设立、备案等风险;基金运作过程中,可能存在因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标的公司经营变化等导致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基金后续募资方面,由于母基金所需资金体量较大,募资进度不好控制,可能存在募资不足的风险。
公司和弘大嘉豪将努力做好基金设立、备案等工作,并积极采取措施做好后续“募投管退”工作,切实降低投资风险。
3、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母基金是聚合优秀基金管理人的平台,其通过将募集的资金分散到各子基金中,充分利用子基金专业投资团队优势,发掘更多优质项目。子基金投资的公司往往超过数百家,这使得母基金可以在投资阶段、时间跨度、地域与行业分布、投资风格等多个维度获得投资多样性,实现风险分散。同时本次投资有助于公司丰富投资渠道、增强投资能力,推动投资业务稳步发展,符合公司“建立以证券为核心,投资为纽带,科技为支撑的多元化金融服务体系”的战略规划。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相关出资将在母基金投资期内根据项目实际资金需求分期实缴,预计不会对公司现金流产生较大影响。
五、其他
1、基于目前的基金认缴情况,基金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因此,基金应遵守作为上市公司并表主体的行为规范,包括但不限于基金进行后续投资应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基金发生重大事项并触及披露义务的应报告上市公司履行披露义务等。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不参与基金份额认购。
特此公告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