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4-104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达新材”)于 2024年 11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4,5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
期限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2024 年 11 月 25 日——
2025 年 11 月 24 日)。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684号《关于核准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文件核准,公司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2,910,052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3.23元。截至2022年7月27日止,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为52,910,052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9,999,987.96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8,749,999.8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1,249,988.1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7月27日到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达发行人账户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210Z0016号)。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披露,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向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实施主体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项目总投入金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唐山丰南区康达化 3 万吨/年胶黏剂及上下 50,569.83 27,500.00
工新材料有限公司 游新材料项目
福建康达鑫宇新材 年产 3 万吨胶粘剂新材
2 52,670.96 27,500.00
料有限公司 料系列产品项目
康达新材料(集团)
3 补充流动资金 - 15,000.00
股份有限公司
合计 103,240.79 70,000.00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各项目的实际进度,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对预先投入资金进行了置换。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 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用于收购大连齐化新材料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增资的议案》,同意变更“唐山丰南区康达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 3 万吨/年胶黏剂及上下游新材料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由全资子公司上海康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对大连齐化新材料有限公司的股权进行收购和增资。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后,“唐山丰南区康达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 3万吨/年胶黏剂及上下游新材料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承诺投入金额为 15,872 万元,“收购大连齐化新材料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增资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入金额为11,628 万元。
截至 2024 年 11 月 22 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5,556.99 万元,全部
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7,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截至 2024 年 11 月 22 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
币 7,000 万元提前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2024-101)。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根据公司发展计划和实际生产需要,为提升经营业绩并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及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 4,500 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本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预计可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约 141.75 万元。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前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加快时,公司将及时、足额地归还相关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公司承诺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之前,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建设需要,实际投资进度超出预期,公司将随时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提前归还,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五、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4,5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减少财务费用,减轻财务负担,满足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要求,符合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
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成员在对该事项的判断和审查方面履行了诚信义务。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 4,500 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邮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3、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相关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