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2-141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达新材”)于 2022
年 12 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监事 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2,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 限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2022年12月23日——2023
年 12 月 22 日)。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684号《关于核准康达新材料(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文件核准,公司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52,910,052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3.23元。截至2022年7月27日止,
本次非 公开 发行 的 股票数 量为 52,910,052 股, 募集 资金 总 额为 人 民币
699,999,987.96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8,749,999.86元后,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691,249,988.1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7月27日到账,容诚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达发行人账户情况进行了 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210Z0016号)。上述募集资金已经 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披露,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投向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实施主体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项目总投入金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唐山丰南区康达化 3 万吨/年胶黏剂及上下 50,569.83 27,500.00
工新材料有限公司 游新材料项目
福建康达鑫宇新材 年产 3 万吨胶粘剂新材
2 52,670.96 27,500.00
料有限公司 料系列产品项目
康达新材料(集团)
3 补充流动资金 - 15,000.00
股份有限公司
合计 103,240.79 70,000.00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各项目的实际进度,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对预先投入资金进行了置换。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的规定,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进行存储。截至 2022 年 12 月 23 日,
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34,490.94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24,490.73 万元,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人民币 10,000.21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余额尚未经会计师审计)。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由于项目的实际需求,需要逐步投入募集资金,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部分闲置的情况。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根据公司发展计划和实际生产需要,为提升经营业绩并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及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 12,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预计可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约 414.00万元。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前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加快时,公司将及时、足额
地归还相关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并承诺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公司流动资金不足的原因在于公司生产经营规模持续扩大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增加所致。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公司承诺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之前,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建设需要,实际投资进度超出预期,公司将随时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提前归还,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 12,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减少财务费用,减轻财务负担,满足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要求,符合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
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成员在对该事项的判断和审查方面履行了诚信义务。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 12,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中邮证券对康达新材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中邮证券认为: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中邮证券对康达新材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实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相关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