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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669 深市 康达新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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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达新材: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2-01-15

康达新材: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2-003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2年1月11日以通讯发出,会议于2022年1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会秘书沈一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持有人111人,实际出席持有人及委托代理人111人,代表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3,033.4998万份,占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100%。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根据《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和《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设立管理委员会,作为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与监督机构。管理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1人,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为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表决结果:同意3,033.4998万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弃权0份。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王建祥、孙昌岭、沈一涛为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其中王建祥为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间一致。


    王建祥在公司控股股东唐山金控产业孵化器集团有限公司之母公司唐山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担任董事、高管等职务。除此之外,王建祥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亦不存在关联关系。

    孙昌岭在公司控股股东唐山金控产业孵化器集团有限公司之母公司唐山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担任董事、监事等职务。除此之外,孙昌岭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亦不存在关联关系。

    沈一涛未在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职务,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亦不存在关联关系。

    表决结果:同意3,033.4998万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弃权0份。

    3、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授权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

    (2)为员工持股计划开立证券账户、资金账户及其他相关账户;

    (3)代表全体持有人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

    (4)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股份的股东权利;

    (5)代表员工持股计划对外签署相关协议、合同;

    (6)管理员工持股计划利益分配,在员工持股计划法定锁定期及份额锁定期届满时,决定标的股票出售及分配等相关事宜;


    (7)按照员工持股计划规定决定持有人的资格取消事项,以及被取消资格的持有人所持份额的处理事项,包括增加持有人、持有人份额变动等;

    (8)决策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回收、受让以及对应收益的兑现安排;

    (9)办理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登记、继承登记;

    (10)负责员工持股计划的减持安排;

    (11)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

    本授权自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批准之日起至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之日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3,033.4998万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弃权0份。

    特此公告。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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