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1-075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河北惟新科技有限公司72.51%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近日,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达新材”)全资子公司康达新材料科技(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康达”)与盘古网络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盘古集团”)及河北惟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惟新科技”或“标的公司”)、石家庄载义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载义科技”)、刘志江签署了《关于河北惟新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
天津康达拟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 2,900 万元作为对价受让盘古集团所持有的
惟新科技 1,015.20 万元注册资本(对应惟新科技 72.51%股权),受让完成后,惟新科技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康达新材料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法定代表人:王建祥;
4、营业期限:2021 年 7 月 12 日至无固定期限;
5、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MA07D83M5P;
7、注册地址: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工华道 2 号天津国际珠宝城 1
号楼-2、4、5-407-A06;
8、公司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集成电路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高铁设备、配件销售;通讯设备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金属制品研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软件开发;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废弃碳纤维复合材料处理装备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玻璃纤维及制品销售;合成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 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盘古网络集团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郝红革;
4、营业期限:2013 年 12 月 23 日至 2043 年 12 月 22 日;
5、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086564770T;
7、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 6975 号金融贸易中
心南区 1-1-920(天津冠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托管第 040 号);
8、公司经营范围:计算机网络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互联网信息咨询;呼叫中心服务;大数据处理与存储服务;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平面设计;会议及展览展示服务;礼仪庆典服务;舞台设备租赁;企业管理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辅助设备的销售;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万元) 持股比例
1 王雪光 3,000 60%
2 王雪涛 2,000 40%
合计 5,000 100%
10、盘古集团与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存在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11、经查询,盘古集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四、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河北惟新科技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郝红革;
4、营业期限:2015 年 7 月 21 日至无固定期限;
5、注册资本:1,400 万元人民币;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101347706782K;
7、注册地址:石家庄高新区长江大道 238 号宏昌科技园 7 号楼一层 102、
106 室;
8、公司经营范围:研发销售氧化铟锡靶材;液晶电子配件、信息功能材料产品的销售;靶材的技术研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电炉设备、窑炉设备的技术研发、销售、安装、维修及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情况
(1)本次交易前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万元) 持股比例
1 盘古集团 1,015.20 72.51%
2 载义科技 64.80 4.63%
3 刘志江 320.00 22.86%
合计 1,400 100%
注:有优先受让权的其他股东已放弃优先受让权。
(2)本次交易后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万元) 持股比例
1 天津康达 1,015.20 72.51%
2 载义科技 64.80 4.63%
3 刘志江 320.00 22.86%
合计 1,400 100%
10、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21.6.30 2020.12.31
资产总额 12,765,789.11 10,000,514.76
负债总额 532,063.34 612,597.82
净资产 12,233,725.77 9,387,916.9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315,950.78 1,393,595.99
量净额
项目 2021年 1-6月 2020年
营业收入 61,061.95 764,289.30
利润总额 53,557.48 -235,682.82
净利润 53,557.48 -235,682.82
注:其中 2021 年 1-6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20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财务数据来
源于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兴财光华审会字 [2021]第 202271号《河北惟新科技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11、交易标的权属状况
本次交易标的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也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情况。本次收购资产交易中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
12、标的公司章程或其他文件中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亦不存在为他人提供担保、财务资助等情况。
13、标的公司与盘古集团无经营性往来。本次交易完成后,不存在以经营性资金变相为盘古集团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14、经查询,惟新科技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五、本次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根据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依据市场以及双方共同讨论协调定价,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康达新材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六、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各方
1、受让方:康达新材料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2、转让方:盘古网络集团有限公司;
3、现有股东:石家庄载义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刘志江;
4、标的公司:河北惟新科技有限公司。
在协议中每一方以下单独称“一方”、“该方”,合称“各方”,互称“一方”、“其他方”。
(二)股权转让价款
天津康达以人民币 2,900 万元作为对价受让盘古集团所持有的标的公司
1,015.20 万元注册资本(对应本协议签署时公司 72.51%股权,“标的股权”),标的股权均已完成实缴出资。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盘古集团将不再持有标的公司任何股权,且标的公司的股权结构将变更为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万元) 持股比例
1 天津康达 1,015.20 72.51%
2 载义科技 64.80 4.63%
3 刘志江 320 22.86%
合计 1,400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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