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002669 深市 康达新材


首页 公告 康达新材: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康达新材: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5-18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8-057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

分派方案已获2018年5月15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241,129,28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37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8,921,783.66元;不送红股,也

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41,129,288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7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333000元;持有首发

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74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37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5月23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5

月24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8年5月2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8年5月24日

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庆达路655号

    咨询联系人:沈一涛、高梦影

    咨询电话:021-68918998-8669/8666

    传真电话:021-68916616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