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ST奥马 公告编号:2022-052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2022年9月16日、2022年9月19日、2022年9月20日) 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1年修订)》,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2、经检索,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经核实,公司已披露的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询问,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关于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
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已于2022年9月16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在收到公司申请之后15个交易日内决定是否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与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治分行(以下简称“山西银行长治分行”)因《差额补足协议》纠纷,公司与山西银行长治分行已于2021年12月分别向山西省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截至目前,因疫情、管辖权异议、谈判等各方面影响,两起案件一审均未开庭。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2022年9月,公司对该案件计提预计负债人民币35,344,807.56 元,相应减少公司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报告期期末的资产净值。
公司正在积极应对前述与山西银行有关的案件,如有进展,公司将及时披露。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披露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