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奥马电器 公告编号:2016-039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完成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马电器”)已于2016年4月11日完成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499.5万份股票期权的登记工作,期权简称:奥马JLC1,期权代码:037710,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公司于2016年2月22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六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六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核查<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六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2月2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
2、公司于2016年3月10日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六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六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3、公司于2016年3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并于当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六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确定的授权日符合相关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1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等。
二、股票期权授予的具体情况
1、本次股票期权授予日为:2016年3月18日
2、本次股票期权授予对象为57人,授予数量499.5万份。
公司于2016年3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并于当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六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确定3月18日为本次股票期权授予日,向58位激励对象授予500万份股票期权。但因激励对象杨晓燕于近日已辞职,故本次股票期权授予对象和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如下表:
获授的股票期 占授予权益 占目前股本
姓名 职务
权数量(万股) 总量的比例 总额的比例
张哲 副总经理 150 30.03% 0.91%
何石琼 董事会秘书 50 10.01% 0.30%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技
299.5 59.96% 1.81%
术)人员(55人)
合计(57人) 499.5 100% 3.02%
3、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63.87元。
4、股票来源:本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奥马电器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股票。
5、股票期权有效期:48 个月。
6、股票期权行权安排:
有效期内,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自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按如下安排行权:
可行权数量占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获授期权数量
比例
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
第一个行权期 30%
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
第二个行权期 30%
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
第三个行权期 40%
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三、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情况
1、期权简称:奥马JLC1
2、期权代码:037710
3、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时间:2016年4月11日
四、 激励对象及获授的权益数量与前次公示情况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于2016年3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等,但因激励对象杨晓燕于近日已辞职,故本次股票期权授予对象从58人调整为57人,股票期权授予数量从500万份调整为499.5万份,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