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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领股份: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21

威领股份: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667          证券简称:威领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4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决议中所称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 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20 日(星期一)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2024 年 5 月 20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2024 年 5 月 20 日的
  交易时间, 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郴州市北湖区南岭大道 1609 号湘南高新园标准厂房项目集中生产配套综合楼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5、召集人: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何凯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或授权现场代表)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14 名,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50,150,14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6915%。

  (1)现场投票情况:通过现场(或授权现场代表)投票的股东 7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48,290,54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9242%。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和交易系统投票的股东 7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859,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673%。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或授权现场代表)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 8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2,889,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为 1.192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投资者 1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03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5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 7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1,859,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673%。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8,303,948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187%;反对 1,846,2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813%;
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043,4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1088%;反对 1,846,2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891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了 2023 年年度述职。


  2、《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8,303,948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187%;反对 1,846,2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813%;
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043,4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1088%;反对 1,846,2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891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8,292,648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961%;反对 1,857,5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039%;
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032,1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7177%;反对 1,857,5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282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4、《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8,292,648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961%;反对 1,857,5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039%;
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032,1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7177%;反对 1,857,5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282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5、《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8,303,948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187%;反对 1,846,2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813%;

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043,4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1088%;反对 1,846,2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891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6、《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8,292,648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961%;反对 1,857,5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039%;
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032,1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7177%;反对 1,857,5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282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7、《关于 2024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8,303,948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187%;反对 1,846,2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813%;
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043,4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1088%;反对 1,846,2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891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8、《关于公司为董监高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8,292,648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961%;反对 1,857,5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039%;
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032,1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7177%;反对 1,857,5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282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9、《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8,303,948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187%;反对 1,846,2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813%;
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043,4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1088%;反对 1,846,2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891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 贵州储瑛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 瑛、李宏宇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贵州储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 2023 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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