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终止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67 证券简称:鞍重股份 公告编号: 2023-018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不再向交易所提交
发行上市注册申请文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20日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不再向交易所提交发行上市注册
申请文件的议案》,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张瀑先生作为发行对象上海领亿新材料有限公司监事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发行股票事项的概述
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1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公司拟进行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为特定对象上海领亿新材料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确定为 69,339,600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342,537,624.00 元。
2022年8月1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签发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
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21701号);2022年9月8日,公司完成一次反馈意见回复的报送;2022年9月20日,中国证监会签发《关于请做好鞍山重型矿
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目前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仍处于中国证监会在审阶段。
二、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不再向交易所提交发行上市注册申请文件主要原因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终止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公告
2023年2月1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
相关制度规则,根据相关要求,上述规则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若公司继续实施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应按全面实行注册制相关规定制作申请文件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发行上市注册申请。
鉴于上述全面实行注册制相关申报规定,公司拟终止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申请文件事项,并不再向交易所提交发行上市注册申请,上述决定,是在综合考虑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战略下提出的,经过公司审慎的分析与论证,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经与各相关方充分沟通和审慎分析论证,公司决定终止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
三、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不再向交易所提交发行上市注册申请文件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公司各项经营活动运行有序正常,本次终止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是在综合考虑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战略下提出的,经过公司审慎的分析与论证,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结合发展战略、监管政策、市场环境等,综合研究未来的再融资事宜。四、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不再向交易所提交发行上市注册申请文件事项的审议情况
1、 董事会审 议情 况
2023年2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不再向交易所提交发行上市注册申请文
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 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申请文件事项,并不再向交易所提交发行上市注册申请。根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事宜,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监事会审议情 况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终止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公告
2023年2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不再向交易所提交发行上市注册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 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申请文件事项,并不再向交易所提交发行上市注册申请。
3、 独立董事事前 认可意见
公司终止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不再向交易所提交发行上市注册申请文件事项,是经综合考虑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的基础上提出的,经过了审慎的分析与论证,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
4、 独立董事独立 意见
公司终止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申请文件事项,并不再向交易所
提交发行上市注册申请,是在综合考虑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战略下提出的,相关决策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终止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申请文件事项,
并不再向交易所提交发行上市注册申请。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独立意见;
4、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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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2月20日